注销公司:上海注销公司公司注销:上海公司注销工商注册:上海工商注册代理记账:上海代理记账公司变更:上海公司变更
完成注销后交接的材料
1、税务清税证明;
2、工商注销核准通知书;
3、银行注销通知书;
4、社保注销通知书。
分公司注销材料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要公**人、的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2、《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上面还要粘上代表/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象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注销公司的说明:
1.公司取消财产分配的顺序为:支付清算费用—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税款—支付债务—股东分配
2.公司注销前,首先要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清算自行终止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公司的清算因其清算性质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公司破产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并依法被责令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和民事诉讼法
3.被注销的公司,不论其性质如何,均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清算。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股东之间存在纠纷并书面请求不予注销的;第三方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未处理完结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拿到税务出具的《注销税务通知书》后到工商,去工商办理之前要登报注销公司公告。特别提示: 未完全办理完注销流程的单位,应在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进行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