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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因为原公司名字没取好或者公司业务的拓展而需要变更名称。这时候,你需要知道公司名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才能更好的作出是否需要更改公司名称的决定。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后,原来签署合同的效力问题。
公司本来就是一直运转不停的,在公司名称变更时,肯定存在众多的正在履行的合同。那么,在公司名称变更后,特别是股改(从有限公司变为股份公司)后,正在履行的合同是否还有效?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后期如果有问题再被追诉,是否可以?都是肯定的。因为仅仅是变化了公司的名称,公司的主体是没有变化的。有说服力的东西就是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的,把这个和原来履行的合同附在一起,就能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当然,这一说法的前提是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如果对方强势,我方弱势,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上述说法还有说服力。但从经营的角度看,可能因为改名而丢掉进入某一公司供应商的机会,这个,老板们还是要考虑清楚的。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后,相应许可的变更问题。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除了需要营业执照外,有可能还需要其他,例如:、环保、等等,以及商标证、软件著作权证、**证等。那这些是不是要去变更呢?如何变更呢,是直接换证还是重新审核?什么时间去变更呢?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变不变更不是必须的,只要主体不变,这些的效力理应不变;从日常使用上来看,尽量变更,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其次,我们曾经就变更咨询过有关部门,得到的复是如果不是涉及实质性的变更,如该涉及审核的基础发生变更,是可以直接换证的,公司只是名称发生变更,至于申请该时的相关条件、要求、标准等未发生变化,是可以直接换证的。从变更的时间来看,也是有先后顺序的,建议先变重要的,再变不重要的;先变常用的,再变不常用的。例如,在变更完营业执照之后,就需要及时到税务局进行登记,还要去银行进行印鉴的变更,因为这些都是每天要用到的。至于其他不常用的,可以之后变更,因为从法律效力上来讲是没有发生变化的。
对债权的影响
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更名后的公司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