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编写检查报告
1) 申请内容符合有机标准,颁发有机证书。
2) 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证书。
3) 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一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转换证书。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按照有机方式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有机转换产品”销售。
有机食品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水产品、蜂产品、调料等。
3) 若审核不合格,认证中心通知申请人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4) 申请人确认《受理通知书》后,与认证中心签订《检查合同》。
5) 根据《检查合同》的要求,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以**认证前期工作的正常开展。
粮农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的食品法典会(CODEX)将这类称谓各异但内涵实质基本相同的食品统称为“ORGANIC FOOD”,中文译为“有机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