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公司注销时,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
步: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
第二步:报纸注销公告;
第三步:国税注销;
第四步:注销;
第五步:工商局注销登记;
第六步:银行账户、注销。
注: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交予工商部门,而公司制企业注销是销掉公司的法律效应,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尽管两者均导致企业法人的消亡,但其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途径,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又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经营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