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民事纠纷侵权案 市北民事律师

    青岛民事纠纷侵权案 市北民事律师

  • 902
  • 产品价格:5000.00 元/个
  • 发货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 包装说明: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产品规格:不限
  • 信息编号:180303657公司编号:14010696
  • 段贵成 律师 微信 181063970..
  • 进入店铺 在线咨询 QQ咨询 在线询价
    相关产品: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浩天信和(青岛)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离婚、公司、借款、交通肇事等纠纷服务费用:根据案件性质面议服务区域:青岛市周边地区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民事纠纷类型
      类是家庭纠纷类包括离婚、离婚的财产纠纷、恋爱引起的财物纠纷、抚育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解除同居关系(起诉时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或不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纠纷、析产纠纷、分割纠纷、赔偿金、补助金、保险金纠纷。
      第二类是房屋纠纷。包括房屋确权纠纷、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使用权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屋代管纠纷、房屋典当回赎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换房纠纷、退出强占公房纠纷、拆除建筑纠纷、房屋附着(定着)纠纷等。
      第三类是继承遗产纠纷。包括继承权纠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遗赠受领纠纷、分享遗产纠纷、确认丧失继承权纠纷。
      第四类是债务纠纷。包括借贷纠纷、买卖纠纷、抵押纠纷、承揽加工(个人与个人)纠纷、代购代销(个人与个人)纠纷、拖欠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追还不当得利纠纷、追还定金纠纷、无因管理索赔纠纷、帐务纠纷等。
      第五类是人身、财产权纠纷。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财物损坏赔偿纠纷、追还财产纠纷、违约金纠纷、要求消除危险纠纷、恢复财产原状纠纷、排除妨碍纠纷、事故处理纠纷等。
     第六类是土地纠纷。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宅基地界址纠纷、宅基地附着(定着)物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
     第七类是相邻关系纠纷。包括采光纠纷、通风纠纷、通道使用纠纷、排水纠纷、排队竹木妨害纠纷、噪音纠纷等。
     第八类是其他财物权纠纷。包括山林纠纷、水利纠纷、树林、竹园产权纠纷、财物权属纠纷。
    第九类是人身权纠纷。包括侵犯姓名权(名称权)、侵犯**、侵犯名誉权、侵犯荣誉权等引起的纠纷。
     第十类是知识产权纠纷。包括著作权纠纷、发现权纠纷、发明权纠纷等。
     *十一类属适用特别程序的事由。包括选民、宣告、宣告失踪、撤销宣告、撤销失踪宣告、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认无主财产、不服监护、撤销监护人等。
     *十二类是上述十一类不能包括进去的其他纠纷或事由。
关于不动产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
《解释》*28条对不动产纠纷案件的管辖作了规定。本条规定在起草过程争论,提出了很多不同意见。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解释》*28条作了3款规定。其中,*1款规定,《民事诉讼法》*33条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2款的争议,争论的时间长,后确定以下几类纠纷可以作为不动产纠纷。
类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我国在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时,农村承包地出现了两次分离。一是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离;二是现在要实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解释》采纳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这一传统表述。因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到土地,故将其列入了不动产的范围。
第二类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虽然产生的是债的关系,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毕竟是基于不动产产生的合同纠纷,所以也将其列入不动产纠纷的范围,以便于案件审理。
第三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承揽合同的性质,但合同目的是要建设不动产,所以也将其列为不动产纠纷。但这项规定争议很大。如果建筑已经建好,将其列为不动产纠纷没有问题。如果建设工程合同还没有履行,建筑还没有建起来,还能作为不动产纠纷吗?后权衡利还是将其作为不动产纠纷处理。
第四类是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一般合同纠纷管辖规则确定管辖即可。但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政策性房屋买卖的规定并不一致,由政策房所在地审理更为方便。*3款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关于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一)关于侵权责任法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鉴于侵权责任法*十八条明确规定被侵权人,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并没有赋予有关或者单位提起请求的,当侵权行为造成身份不明人时,如果没有赔偿人或者赔偿人不明,有关或者单位无权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金,但其为死者垫付的费、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除外。
依据侵权责任法*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侵权人请求义务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责任,义务人以自己无过错为由提出抗辩的,不予支持。
疾赔偿金或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确定。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但按照城镇标准计算疾赔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其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应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一并计入疾赔偿金或者赔偿金。
(二)关于社会保险与侵权责任的关系问题
被侵权人有权获得保险待遇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而减轻或者免除。根据社会保险法*三十条和四十二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保险基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支付保险待遇或者其他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保险费,劳动者因*三人侵权造身损害并构成,侵权人已经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费之外的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保险待遇的,可以就费用在*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其追偿。

一审程序制度
一审民事诉讼程序的职能
一审民事诉讼程序是民事诉讼的基础程序。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通过审民事诉讼程序就解决了。应当将民事审判工作的重心放在审案件的审理上,力争大幅提高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质量,这对涉诉信访可以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之前,把过多精力放在了审判监督程序上,但抓好一审案件质量才是解决涉诉的根本途径。要通过落实《解释》这一契机,把一审案件质量抓起来。抓好一审案件的审判质的前提是明确一审程序的职能。一审程序的基本职能是要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对合同纠纷案件的影响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2012年8月1日通过后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后的新《民事诉讼法》由于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过大修订,在**实践中尚有很多模糊之处,很多具体的实施细则尚待完善。千呼万唤中,史上长篇的《*关于适用<*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终于在2015年2月4日公布实施,让法律人在处理具体民事案件时有了更详细的规范指引。
笔者作为长期研究和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律师,尤其关注此次**解释的对合同纠纷案件的影响。在详细研读后,归纳如下:
一、对以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的影响
《民事诉讼法》*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对于住所地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所以由被告住所地*管辖在此无争议;对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在互联网交易兴起之前也没有争议,法律已经规定得很明确,即“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的,接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但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互联网交易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除了网络购买各种有形物外,网上充话费、网络金融P2P等无形物交易也越来越普遍。网络交易中由于信息主要掌握在卖家手中,买家相对弱势,如果沿用之前的合同履行地规定,由于卖方时履行交货义务方,则合同履行地为卖方所在地,这样发生纠纷时显然买方成本很高,造成买方难,而卖方违法成本低,不利于规范卖方合法经营,对整个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很不利。因此原来对于合同履行地的法律规定显然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于是《**解释》*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条颠覆性的**解释有力地保护了买方的,一旦卖方违约,买方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对于淘宝、京东等平台的买家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由此可见,接下来这类合同纠纷诉讼将无处不在。
伤害赔偿的标准
       在轻伤害案件中,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高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中国着名的品牌之都—青岛市 具体地址是山东青岛市南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联系电话是18106397077,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 供应商更多产品推荐
  • 关于八方 | 招贤纳士八方币招商合作网站地图免费注册商业广告友情链接八方业务联系我们汇款方式投诉举报
    八方资源网联盟网站: 八方资源网国际站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粤)--非经营性--2013--0176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281号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