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施工合同纠纷起诉书

    青岛施工合同纠纷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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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律所名称:北京浩天信和(青岛)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建筑工程、房地产、拆迁等工程类纠纷服务费用:根据案件性质及标的金额面议服务地域:青岛及其周边地区律所地址:青岛崂山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变更方面审查
1、合同条款应规定现场、洽商等文件的具体人员签字并盖章有效,明确应由经办人、主管、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才能生效。这样规范后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结算。避免因甲方个别人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土方、商砼运距应有,无视同未发生,且必须在事前经甲方确认,事后的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明确零星用工的计算方法,变更、拆除工程等应按规定执行定额。避免乙方因定额价格低而出现双方的分歧,并规定违约责任。
4、明确变更的项目为合同的工程内容的一部分,乙方不得拒绝工程内容中的变更项目。
5、应规定发生增加工程变更时承包人高估冒算的责任。
建设工程**受偿权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主张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的价款**受偿的,应予以支持;人或实际施工人在总包人或非法人怠于主张工程价款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的价款**受偿的,应予支持。
2.承包人享有的**受偿权的建设工程价款范围是指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所产生的损失。属于工程价款的法定擎息,承包人主张未付工程价款属于工程价款属于**受偿权范围的,应予支持。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受偿权的客体,承包人请求对建设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受偿权的,不予支持。
3.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具体起算时间按照以下方式确定:⑴工程已竣工的,自建设工程峻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上述日期不一致的,以在后日期作为起算点,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尚未届满的,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作为起算点;⑵工程尚未竣工而合同解除、终止履行的,以合同实际解除、终止之日作为起算点;⑶发包人主张以《高建设工程案件**解释》*十四条第㈡、㈢项作为承包人行使**受偿权起算点的,不子支持。
4.当事人以调解方式对**受偿权进行确认的,应依法审查其合法性,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三人合法权益的调解协议不予确认。
5.建设工程价款**受偿权与建设工程价款请求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价款债权转让,建设工程价款的**受偿权消灭。

关于实际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是在施工合同无效情况下实际履行工程施工义务的主体,是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民事主体,是案涉工程的“出资人”,组织者、管理者,即包工头,工地老板等,包括、违法、借用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三种类型,实际施工人与合同法*十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施工人”,即合法的主体不同,其基于实际施工而取得相应的工程价款,与民工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
    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关于实际施工人的审判实务中,并不适用合同法*十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黑白合同的现行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往往存在黑白合同,即“阴阳合同”,同一建设工程出现了两份或者多份合同,而各份合同的主要内容不一致。据律师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21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该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此条规定为白合同有效,黑合同无效。
     2019年2月1日施行的高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义务的,应予支持。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应予支持”。

建设单位承诺对施工单位已审批未支付工程款承担还款义务,并未免除债务人即总承包单位的债务负担的,*取得其同意即可成立生效
本案要旨:建设单位向实际施工单位出具承诺书,明确对施工单位已审批未支付工程款承担还款义务,并未免除债务人即总承包单位的债务负担,成立并存的债务承担。该债务承担合同有利于债务人,*取得其同意即可成立生效。债务加入人承诺按18%的年利率承担逾期付款,该承担与本债务承担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与本债务是否约定无关,*三人自愿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不违背债的内容同一性。
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合同有效: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中国着名的品牌之都—青岛市 具体地址是山东青岛市南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联系电话是18106397077,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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