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现场咨询;
2、直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
3、去法律援助机构咨询;
4、去**部门咨询。
5、上咨询;
6、咨询;
7、微信咨询;
8、公众号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纠纷不属于民事案件主管范围
按照《民法通则》*2条关于“*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依法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之前,土地承包关系尚未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尚未取得。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向提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之诉的,因当事人与集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争议不属于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委托合同关系
合同法*四百零二条但书前的规定,仅仅适用于单纯的委托合同关系。实践中因委托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往往不仅仅涉及委托关系,还可能涉及买卖、借贷以及担保等多重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如简单适用合同法*四百零二条但书前的规定,可能损害委托方合法权益,故应综合考虑全部案情,谨慎衡量,正确适用合同法*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合同法*四百零二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三人订立的合同,*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三人的除外。)
生效判决确认债权的受让人是否享有对生效判决的申请再审权
民一庭认为,依法就生效判决享有申请再审的主体应为原审当事人及其义务承受人、法定案外人。生效判决确认债权的受让人并非原审当事人,不是适格的申请再审人。
以将来确定可发生之事作为解除租赁条件的视为对租赁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
本案要旨:不定期租赁制度的设立,系为了避免租赁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从而赋予合同当事人以随时解除权。在审判实践中,当合同双方当事人以未来确定可发生的事实作为租赁关系解除的条件时,应视作双方对租赁期限给予了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