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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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具体交法同上面的跨区域预征,这里不再赘述。
企业用水用电支付给甲方的成本,甲方往往不给开具。诸如此类的各种原因,导致企业很难获得足够的进项。如果依然按照销售额查账征收没有足额抵扣,甚至会出现对企业成本征税的情况。鉴于此,企业应尽可能采取申请简易计税征收的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了三种简易计税方式。
(一)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二)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目前,能够适用简易计税的只有上述三种,其中有价值和普适性的当属甲供工程项目,根据规定精神,税务机关要求对甲供工程的条件是放宽的,要求执行过程中企业对该政策“应享尽享”,本身就是考虑到实际情况,尽可能对企业简易征收。企业可与甲方在签订合同时,据此提前作出税务筹划。
建筑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探讨,有效解决企业人工、建材两大难题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行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建筑市场的经济体量在不断扩张,并逐渐成为我国的支柱性行业。建筑行业每年缴纳的税收金额成为我国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经济增长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市场参与者进入建筑行业,导致市场内企业间的竞争变得愈加激烈,所以建筑企业要想获得健康持续发展,必须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所以,建筑企业匹配税收优惠政策显得尤为重要,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为企业节约成本支出,更能够帮助建筑企业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经济背景;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是建筑企业提升自身实力、获得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
机械使用费的税务筹划
目前实践中,很多企业租赁的机械,是从个人租来的,为了取得,由该个人找其他公司。这样的方式存在构成虚开的法律风险。有的由其他公司与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企业将租金打给该公司,但同样存在三流不一致的情况。主要问题是该公司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未理顺,租赁设备依然是该个人的个人处分行为。
是由挖机主个人成立核定征收的个人资企业,或者在由个人与的企业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租、借、售、抵债等可能的形式,使得出租设备的公司获得设备的处分权。
北京昌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税收筹划咨询,为各行各业提供,税务筹划方案设计,十余年专注各行业财税筹划,侧重于解决方案落地实行,服务过上万家企业与个人客户.
助人为乐李小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