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产债务纠纷

    青岛财产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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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律所名称:北京浩天信和(青岛)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借贷、欠款、工程款、货款等纠纷服务费用:根据案件标的额面谈服务地域:青岛周边地区律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诉讼案件的时间
      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从立案到开庭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而一审可以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即使运用简易程序也可以3个月内审结;如果当事人要提起上诉,进入上诉后二审在3个月内审结。另外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还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再审。就执行而言,在法律文书确定的后给付期限到来后双方都是法人的申请执行的时效是6个月,一方或者双方是自然人的是一年。可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般都面临久拖不决、旷日持久的局面,劳财费力,得不偿失。
债权人代位求偿权
债权人的代位求偿权是一种债权保全制度,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并称为债权人的“两宝”。债权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经到期;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基础前提。在真实有效的基础上,两个债权债务关系应该均已到期。
在该基础前提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代为求偿权无法实现。所以出如下三个条件:
1、债权人只能在次债务人的债务范围内请求代位求偿。
2、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3、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会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三)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合同法*七十三条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债权转让实务问题汇总
1、何为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三人的行为。
2、债权转让的合规性问题
普通债权的转让的合法依据为《合同法》。
金融债权的转让会有诸多限制。
比如在债权的性质、受让主体、资产包内资产数量、转让通知、转让模式、转让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清洁转让、是否虚假转让、是否回购等方面有诸多的限制性规定。
上述限制性规定,虽然可能不会造成合同的效力性问题,但可能会涉及金融机构的合规问题。一般的金融机构不会突破部门的规定,即使合同被认定有效。
3、债权转让如何变更主体?
请参阅:
①银行金融债权转让解析之①:诉讼或执行主体变更
②债权部分转让如何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
③银行金融债权转让解析之④院:债权受让人可以作为申请执行人直接申请执行
4、债权转让之后是否需要进行抵押权的变更?
不需要。
5、金融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否继续收取?
当然可以。不可以的情形只适用于债务人是国有企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金融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否继续收取?是明确的!有院意见和省高院判决!

以理性分析为导向的选择
根据《合同法》*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当违约与侵权竞合时,受损害方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违约与侵权竞合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违约与侵权竞合指两种法律关系之间存在着较为紧密的联系,除了两种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相同的当事人外,还存在着连接两者的因素,如同一标的物等。例如,甲洗衣店在为乙干洗衣服过程中将衣服熨破,既违反了承揽加工合同的约定,又构成了财产损害的侵权关系,但在一过程中,作为标的物的衣服成为违约或侵权的连接因素。又例如,甲向乙购买的电视机因质量缺陷发生爆炸,造成甲身体伤害,同样构成了违约与侵权的竞合,而两者的连接因素是电视机。而在本案当中,丙物流公司错误送达的货物并不是乙公司提供的原料,它与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并不相同,本案不存在连接违约和侵权的因素。因此,本案不是狭义的违约与侵权竞合。但是,它属于广义的违约与侵权竞合,即案件中只要同时存在违约和侵权的事实牵连即可。原告甲公司可以在违约或侵权中择一追究侵害方的法律责任。
然而,违约和侵权的责任方式存在着诸多差异,不同的选择会导致案件产生不同的后果。
首先是主体的不同。如果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那么被告仅为乙公司,可以追加丙物流公司为*三人,但是不追加也不影响案件的处理。而在侵权诉讼中,因为是混合过错,丙物流公司和乙公司均为被告,不存在*三人。由此可见,相比于侵权诉讼,合同诉讼的主体较为简单明了,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也较为方便。
其次是举证程度的难易不同。违约责任是因违反合同约定而产生,只要对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也就是“完全履行原则”,即构成违约,原告无须额外的举证。相反,在一般侵权的诉讼中,原告需要被告同时具备侵权四要件,才能追究其侵权责任,举证难度较为复杂。

债务人对债权受让人受让的债权确认后,不得再就该债权提出异议
债权让与人、受让人与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合同中对转让的债权金额予以确认,债权受让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对该债权金额予以否认的,应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债权转让合同中对转让的债权金额予以确认,债务人在嗣后予以否认的,如无充分的证据或理由,债务人不能其在三方协议中对债权金额的确认。因此,对债务人就债权金额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采信。
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诉讼时效中断。
《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解释》*十九条: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三人但未通知债务人,后债权人又接受了债务人的还款,*三人可否主张债权人构成不当得利?
债权转让的合规性问题
普通债权的转让的合法依据为《合同法》。
金融债权的转让会有诸多限制。
比如在债权的性质、受让主体、资产包内资产数量、转让通知、转让模式、转让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清洁转让、是否虚假转让、是否回购等方面有诸多的限制性规定。
上述限制性规定,虽然可能不会造成合同的效力性问题,但可能会涉及金融机构的合规问题。一般的金融机构不会突破部门的规定,即使合同被认定有效。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中国着名的品牌之都—青岛市 具体地址是山东青岛市南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联系电话是18106397077,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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