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劳动工作纪律,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保证公司的经营和生产能有序地正常进行。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
三、公司行政部负责考勤审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
四、公司月度考勤考核周期为每月1 日至当月月底。将员工的出勤情况登记在《出勤表》中。
1.公司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3:00至17:00。每周休息。
2.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后或下班**分钟内均不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公司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3.凡需请员工,必须先填写请假单,二天内(含二天),由部门主管批准,二天以上由公司审批。
4.请事假**过批准天数不上班者,**出部分作旷工处理。确有情况,要电话向公司申诉理由.获准后允许补办请假手续。
5.未经请假外出、请假未批外出或无故**假者作旷工处理。
公司对顾客要求的识别、采购的过程、产品生产过程,监视和测量等条款的运行都非常规范,环境因素的识别齐全,环保设施运作正常,部门的生产过程的产生废气、噪声、废水控制有效,第三方的三废检测报告均合格,部门提供的资料详实。审核组通过检查体系运行的相关文件和记录、观看现场操作、向部门人员了解情况,认为公司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
1)规范作业文件的制定,特别是对复合、覆膜工艺文件,可根据不同的箱型、不同的瓦楞设定参数,并定期进行测试及培训;
2)制定过程控制的文件及表格;
3)对胶黏剂配料过程应加强;
4)小试过程应加强;
5)印刷工艺参数应加强确认;
6)操作人员应加强能力培训;
审核组所提建议得到公司层认可。
1.测量设备配备要求:测量设备用于验证与客户要求的符合性并对测量结果的有效性提供信任时,需要确定测量资源的配置的合理性以及监视和测量资源配置的充分性和适宜性,包括对测量资源是否满足允许误差、允许的不确定度、测量范围、稳定性、分辨力、以及测量的环境条件或操作者技能要求等
2.测量设备的管理:测量溯源信息来自于对监视和测量资源的检定或校准信息,校准和检定是对测量设备量值传递一致性满足要求的一种认定活动,需要确定测量设备检定校准周期,并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之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并对检定或校准状态进行标识以确保使用者不误用**规定周期的测量设备,防止测量结果失准
3.另一方面,希望企业能够举一反三,持续开展检查,确保所有测量资源处于受控状态。
1 审核前的沟通: 本次审核为三体系监督审核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转版审核,在此仅讨论关于物业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转版,在审核游泳池管理方面应关注的内容;
首先确认公司的规模较上次是否发生变化、体系文件是否按ISO45001 新标准修改、主要的职责、服务范围等有无发生变化、人员是否有重大调整,编制审核计划,关注重大变化情况。
2 审核人员配备:做为组长及审核人员,需要能力方面能保证审核过程能满足要求。
3关注与上次监督审核的衔接: 编制审核计划时, 职业健康份要按照ISO45001:2018 的标准内容策划,特别关注标准变化部分的控制及效果,关注上次监督审核开出的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及需要改进的地方,管理评审改进措施的验证、证书的使用情况等。
一、 目的:防止员工卫生执行不到位而造成污染,特制定本规范。
二、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生产及产品直接相关的从业人员。
三、 权责
1.行政部: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2.生产部:每日对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管理要求
1.所有人员应接受健康检查,取得者,方可参加从业,且每年检查。
2.所有人员上岗前,需经过的卫生培训教育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生产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不在厂区内随地吐痰、扔垃圾。
4.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工作服、帽、靴,工作服应完全盖住个人生活服,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5.离开工作现场须更换工作服及工作鞋,不穿戴工作服及工作鞋离开工作场所。
6.手接触脏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消毒、吹干后才能进入车间和从事生产。
7.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进入车间。不带玻璃、瓷等易碎品制品入车间。
8.员工上班工作期间严禁剪指甲、挖鼻孔、掏耳朵、剔牙、吐痰或口水、大声谈笑等不卫生行为,若打喷嚏时应用手掩住口鼻,之后应彻底洗手消毒。
9.员工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卫生的活动。
10.生产现场不得带入个人物品(如:烟、药品、化妆品、食品及会引起的食品(如:花生、豆类等)等),不准在车间及更衣室吃东西、抽烟,不穿工衣随处乱坐或用工衣擦拭手和其它物品。
11.非生产管理人员须经许可方可进入生产车间且须穿工作服或参观服帽。
12.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13.员工有疾病或受伤情况应向有关的主管人员报告,以便进行必要的检查或者考虑将其调离与食品包装加工有关的岗位。应报告的情况包括:黄疽、腹泻、呕吐、发烧,伴有发烧的喉痛,可见性感染皮肤损伤(、割伤、碰伤),耳、眼或鼻中有流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