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委志律师--成功代理各类案件数百件,尤其在经济纠纷、家庭、刑事辩护、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有扎实的理底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
对于房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提起诉讼。
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韩律师执业十六年,专注家庭领域,代理过数百起案件,处理过家庭矛盾调解,离婚诉讼,抚养权归属,离婚财产纠纷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