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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的媒体介质多种多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进行相关出版物的零售、批发或出租都应办理《出版物许可》。
1.按规定办理
首先我们要知道,都有哪些人需要办理《出版物许可》。如果你从事出版物(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零售、批发或出租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图书经营许可》。
2.网上经营也需办理
网络进行出版物的销售、出租,也需要办理许可证,根据你的经营形式,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分别到当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当地的文体局办理。
3.必须符合相应条件
申请办理许可证,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需要有确定的名字,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应当具有一定的职业标准,同时还需要有相应的营业场所。网络营销也应有相应的固定经营场所才可办理。
申请材料:
1、 设立申请书
2、 设立或变申请表
3、 房屋租赁凭证或自有复印件,验原件
4、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5、 开办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6、 经营者的出版物发行员或者高中以上明
7、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复印件,验原件
8、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1寸照片一张
事项流程:
1、受理:接受完整申请材料、出具受理回执;
2、现场勘查: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实地调查;
3、审核:新闻出版科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核准:新闻出版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核准;
5、领证:凭受理回执领取《出版物许可》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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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许可(零售)办理流程
1、准备:需要办理《出版物许可》的单位(个人)准备符合规定的办理材料同时满足相应的条件;
2、审查:将材料提交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管理部门;
3、决定: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办理出版物的材料后,开始进行审核,经初审无误后,予以受理;
4、发证:审查合格后颁发《出版物许可》。
出版物许可申请
国家对出版物发行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本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新规通知服务:向企业通告新的行业法律法规及解决方案,包括监督审查新规、涉规整顿范围等;帮助企业解析新规要求、标准及解决方案;得以在尊则守法的基础上择方向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