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是企业法人。作为企业法人,须具备法人的条件。设立旅行社企业,必须具备《条例》所规定的条件,须经旅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旅行社企业法人的。
设立旅行社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设立国际旅行社要求 :
(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部门经理或业务人员三名、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3)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
(4)经营入境旅游业务者,需要纳60万元质量保证金;
(5)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100万元质量保证金。
设立国内旅行社要求:
(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旅行社经理任职书>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一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3)注册资本不小于30万元;
(4)需缴纳10万元质量保证金。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旅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书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
(二)国内旅行社,(30万元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20万元现金)。
设立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 副经理履历表和<旅行社经理任职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 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
6、经营场所;
7、经营设备情况。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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