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欧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法规:(EU) No 305/2011简称:CPR认证老指令:CPD认证分类:根据产品1,1+,2+,3,4工厂审核:除4类外都需要周期:不审厂几周,审厂几个月费用:根据产品类别发证机构:欧盟CPR公告机构典型产品:钢结构、地板、紧固件等
我们国家作为建材生产大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建材产品出口,或者随着建厂等项目运往国外,相比较一般产品,欧盟对建材产品管控甚严,各个欧盟成员国为了保证其境内的建筑物和土木工程在设计与施工上不对人、家畜、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同时为维护普遍的福利所遵循的其他基本要求,采用CPR指令来协调建筑产品标准。CPR不仅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健康、使用寿命、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经济因素和其他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因素。建材产品CPR法规为欧盟建筑产品提供统一的性能评价方法,通过使用共同的技术语言,确保建筑产品性能信息的可靠,使建筑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程序要求及技术语言将更透明,更严谨。
该CPR要求七个基本要求应该由所有建设满足工程:
-机械性和稳定性,
在发生火灾时的安全-
-卫生,健康和环境
-在使用中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防止噪音
-能源经济与保温
-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建筑产品法规(Construction Products Regulation - CPR)认证所遵循的指令号是305/2011/EU,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必须遵循该法规,凡是进入到欧盟市场的建材产品,不管是卫浴产品、建筑板材等都必须通过CPR认证。建材产品必须依据CPR法规和相应产品标准,获得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的一致性评估及CE认证后方可在欧盟市场内自由流通,是欧盟为流通于欧洲经济区内的建筑产品规定的要求,旨在促进自由贸易,并确保用户安全。
CPR认证(No305/2011-CPR)是2011年3月9日欧盟颁布了新的建筑产品法规,取代了旧的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CPD,并通告CPR认证将于2013年7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正式取代建材CPD认证。
1. “建筑产品”是指生产并投放市场以结合在建筑工程或其部分中的任何产品或套件,其性能对建筑工程的性能有影响。建筑工程的基本要求;
2.“套件”是指由单个制造商作为一组至少两个立组件投放市场的建筑产品,这些组件需要放在一起以纳入建筑工程;
3、“建筑工程”是指建筑物和土木工程;
4、“基本特性”是指与建筑工程基本要求相关的建筑产品的特性;
5、“建筑产品的性能”是指与相关基本特性有关的性能,用等级、等级或说明表示;
6.“等级”是指建筑产品与其基本特性相关的性能评估结果,以数值表示;
7.“等级”是指建筑产品性能的一系列级别,由小值和值界定;
8.“阈值水平”是指建筑产品基本特性的或性能水平。
CPR认证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品资料;
2.根据产品资料参数及所属指令标准进行报价;
3.申请人确认费用,签订合同;
4.邮寄样品,提品详询说明书、英文说明书等;
5.测试完成,出具测试报告,提交测试报告到发证机构,申请颁发CE证书。
正如CPR 305/2011/EU * 2 条的规定,建筑产品被定义为放置在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中的任何产品,它对建筑的性能有影响。施工作业。 产品可以是单一产品或旨在统一使用的产品套件的形式。建筑工程有 35 个分类区域。所有产品都应归入其中一个类别,并根据每个类别的要求进行测试。产品必须符合建筑产品的基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