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保险代理公司:
北京保险代理牌照
注册资金:300万
注册地:北京
成立年限:许可证续期 2019年到期
行政处罚:无
债务债权:无
保证金:30万(已交)
经营范围: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代理收取保险费 代理保险公司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
拟设立的保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字样,且其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
保险行业这几年都是比较热门的行业,很多只有点资本的企业都会选择想收购一家保险公司,但是,经常有人会问两者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今天给大家大致说说: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而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
2、提供的服务不同。保险经纪人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保险安排、协助索赔与追偿等全过程服务;而保险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代为收取保险费。
3、服务的对象不同。保险经纪人的主要客户主要是收入相对稳定的中消费人群及大中型企业和项目,保险代理人的客户主要是个人。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凭许可证经营)。
保险经纪许可: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公估许可: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经中国批准的其他业务。
法律上承担的责任不同。客户与保险经纪人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的损失,保险经纪人对客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而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代理被代理关系,被代理保险公司仅对保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负责。
现在有的保险代理公司转让(北京,河北,山东,陕西,山西)给大家介绍一下河北的具体情况:
公司主要做车辆保险,2016年收到保费1600万,营业收入159.49万,现有员工15人,个人代理30人,公司资料,财务资料,保监资料齐全。
公司分支机构五家,一家分公司四家营业部,全部非立核算
资金已做托管,没受过处罚,直营模式。
如想了解别的区保险代理公司可随时电话咨询
承保公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保险财产的现金价值作出评估,即对保险标的进行查勘、检验、鉴定,经过科学的分析、研究、计算,对其现时价值作出评估,以确定合理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二是对承保风险进行评估,保险公司一般都要对保险标的进行风险评估,对一些**出保险公司评估能力之外的标的的风险评估可以委托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人对保险标的客观存在的风险在承保前进行查勘、鉴定、分析、预测,以对承保标的的性质、条件及风险程度、责任范围作出科学的判断。保险代理牌照转让费用
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起人: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应有相应的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200人。依据《保险代理机构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些特定主体,如、社团等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此外,为了避免自我代理等机会行为,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代理公司的,也应当根据《公**》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