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需要什么手续?
1、项目自查:是否按照环保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手续,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2、申请监测:向监测站提出竣工验收监测申请,委托监测站进行监测。
3、现场监测:确保生产负荷达到80%以上,方可进行验收监测。
验收监测不仅是对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及污染源达标情况的测试, 同时也是对“ 三同时 ” 制度执行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等非测试工作的考核。
在具体实施时,对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排放口是否规范化及是否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等内容十分重视,但也常常忽视一些必要的“ 软性 ” 内容。如初步设计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 中的要求 ;项目建设中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 、审核意见和批复意见 ;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设施是否执行了“ 三同时 ” 制度 ;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等。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内容,在建设项目环评中得到了充分重视, 通过公众参与,**了公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验收监测中 ,更应重视公众意见,主动征询公众特别是项目地附近居民的意见,将公众意见作为项目验收的参考依据。
一家企业新建一条生产线,环评报告及批复齐全,准备要试运行,这家企业现在必须申领许可证吗,还是等环保验收后再申领即可?
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新建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时候,竣工验收报告并不是前置条件,但是需要提交环评报告的批复文件。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以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