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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税务筹划_大幅减轻企业税负_高达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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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水用电支付给甲方的成本,甲方往往不给开具。诸如此类的各种原因,导致企业很难获得足够的进项。如果依然按照销售额查账征收没有足额抵扣,甚至会出现对企业成本征税的情况。鉴于此,企业应尽可能采取申请简易计税征收的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了三种简易计税方式。
(一)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二)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目前,能够适用简易计税的只有上述三种,其中有价值和普适性的当属甲供工程项目,根据规定精神,税务机关要求对甲供工程的条件是放宽的,要求执行过程中企业对该政策“应享尽享”,本身就是考虑到实际情况,尽可能对企业简易征收。企业可与甲方在签订合同时,据此提前作出税务筹划。
企业的税收筹划
企业的税收筹划,可以利用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及抵扣链条,从企业业务内容的入手,对企业经济运行的各个流程提前谋划布局,提高业务规划和税务筹划的有效性。
01.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纳税人身份
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在税务筹划方面会有很大的不同响。
在一些不会有应税产生的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可应用税负比较法进行,一些规模较小纳税人在转变自身的纳税人身份时,必须要认识到转变为一般纳税人后需要健全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选择有性较强的会计人员,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财务核算成本可能会有明显。另外,一般纳税人管理工作的开展存在较大复杂性,必须要有足够多物力和财力投入,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纳税成本。
02.准确理解政策,降低涉税风险
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注意优惠政策的使用,提高其在税收筹划方面应用的有效性。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影响,还需要企业重视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详细理解和把握税改新政策,从宏观角度出发做好会计处理以及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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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事前筹划经济活动方式,实现目标
企业的税收筹划,需要做好整体施工项目和过程的筹划,结合其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税收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展一般选择承包制方式,在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方面存在一定的差。
建筑行业在施工生产中各类材料物资的来源渠道也有明显区别,了进项税抵扣难度。如果施工中的材料和设备都由企业自己采购,能够获取较多的进项税,就能起到降低综合税负的作用。
如果项目施工生产中的设备和材料大部分由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仅负责很少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进项税额会明显减少,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式,会大大增加企业税收负担,此时就可以选择采用简易征收方式,防止抵扣不足带来的税收风险。
04.企业在偏远地区承包项目,按照就近采购原则,从偏远地区的商户和个人中采购设备和材料,这些供应商无法提供合格的,无法实现对材料和设备采购方面进项税额的有效抵扣,增加了建筑企业税负,此时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和等方式,将相关工作内容给有资质的单位,由单位开具,从而实现进项税额抵扣。
企业要做好供应商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工作,选择一般纳税人做为材料和设备采购的供应商,取得以抵扣更多的进项税额。
既有一般也有简易计税项目,进项如何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 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注意: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只有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建筑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等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时可以不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在项目部是租赁的情况下,对方开的是租赁时,也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招投标中“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税负谁低?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有招投标,那对于企业而言,“一般计税”9%与“简易计税”3%哪计税方式更好呢?
1、一般计税方式
应缴=合同金额A/(1+9%)*9%-进项税额
=8.26%A—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式
应缴=合同金额A/(1+3%)*3%=2.91%A
3、假设:一般计税方式=简易计税方法
2.91%A=8.26%A—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A=5.35%
对于一般计税方式的优势在于进项税额,所以:
(1)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两种方式都可以选择。
(2)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3)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4、进一步换算成为材料的进项税额(以13%税率为例):
材料价税合计/(1+13%)*13%=5.35%A
材料价税合计/A=46.52%
(1)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两种方式都可以选择。
(2)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3)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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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李小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