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哪些产品不在CCC范围内可以不用办理CCC?
什么产品可免办CCC?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外国驻华、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人员自用的物品;
2.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特区驻内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不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生产厂商、进口商、销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关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书、符合免办条件的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经批准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三、《目录》中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配套法规进行处罚。
1.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而借口*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
2.符合本公告条件但没有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
3.编造虚假材料取《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4.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后不按原申请目的使用的。
3c认证测试哪些项目
1.温度;
2.安全距离;
3.异常测度
测试项目:input current test (输入电流测试)、durability of marking test (标签的耐久性测试)、energy hazard in operator access area (能量危险测试)、discharge of capacitors (一次电路的电容器放电测试)、selv limits for normal conditions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安全低电压测试)、selv limits for abnormal conditions(故障条件下的安全低电压测试)、limited current circuits (bridging components) (限流电路测试)、limited power sources (受限制电源测试)、resistance of earthing circuit (接地连续性测试)、humidity conditioning(潮湿处理测试)、working voltage over insulation (工作电压测试)、cord anchorages and strain relief test (软线固紧装置和应力消除试验)、stability test (10 tilting test) (稳定性测试)、steady force test, 250n (250n 的恒定作用力测试)
4. impact test (steel ball) (冲击测试)、drop test (跌落测试)、stress relief test (应力消除测试)、torque test (direct-plug in over 450g) (直插设备扭力测试)、maximum temperature test (温升测试)、ball pressure test(球压测试)、touch current and pe current (漏电流测试)、electric strength test (抗电强度测试)、fault condition test(异常工作/故障条件测试)
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申请费。认证机构在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时向申请认证企业收取申请费。申请费收费标准每个申请单元为500元。申请资料为非中文的,如需翻译,另收资料翻译费1000元。
(二)产品检测费。产品检测机构按照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时,向申请认证企业收取产品检测费,按发改价格[2006]197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90%收取。
(三)工厂审查费。认证机构按照认证产品的工厂审查要求,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文件审查、现场审核并出具工厂审查报告时,向申请认证企业收取工厂审查费。工厂审查费标准为每个审核员每个工作日2500元,收取工厂审查费的各类产品的审查人天数详见附件。审核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申请认证的企业负担,食宿费用由认证机构负担。
(四)批准与注册费。认证机构在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进行评定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时,向申请认证企业收取批准与注册费。批准与注册费(含证书费)收费标准为每个认证单元800元。
(五)监督复查费。根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复查内容,认证机构和产品检测机构分别在对获得认证证书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时收取监督复查费。认证机构按照监督审核员每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和附件规定的监督复查人日数收取;产品检测机构按照不**过产品检测费的25%收取。其中,产品检测机构抽查产品检测项目在3个及以下的,按以下规定收费:检测项目为1个的,按产品检测费的计收;检测项目为2个的,按产品检测费的50%计收;检测项目为3个的,按产品检测费的33%计收。
(六)年金。对同一申请企业获得的证书(包括从不同的认证机构获得的证书),统一按每张证书100元收取年金。
(七)需赴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生的费用,认证机构通过与申请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二、下列情况免收相关费用
(一) 获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申请下列变更时,免收申请费:
1、变更企业名称或地址(不包括企业迁址或改组、改制);
2、变更认证申请人;
3、变更商标;
4、在规定的产品单元内和同一设计型号基础上扩展产品销售型号和产品商标等;
5、仅为更换证书,*对认证企业和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的。
(二)对已经获得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产品,免收相同检测项目的产品检测费。
(三)在企业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免于对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质量保证能力相同部分的管理体系的审查,并免收相应的工厂审查费。
(四)认证产品不涉及单元变化的扩展或者不涉及产品变化的变更,不收取批准与注册费。按规定*对认证产品进行合格评定,只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只收*书工本费。证书工本费由认证机构根据证书印制成本据实收取,每个证书10元。
(五)整机使用已经认证的零部件,不得重复认证并收费;关键零部件报备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