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是我们非常熟悉又陌生的一种行业,这个行业的发展历史如此长,以至于古人醒来之后可能会认不出原来这就是典当行。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规定的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典当行股权变更流程:
1.典当行属于行业
2.典当行每年转让股份多49%
3.少两个法人股及一名自然人股东
4.办理变更时间大概需要55个工作日
典当行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 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所在地门提交申请材料。
2、审查。 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
3、办理批件。 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办结。 企业持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向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册典当行需要准备的条件:
1.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2.经营住所。
(1)临街商铺:新设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应与现有典当行相距1公里以上,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
(2)写字楼(办公室):办公室面积建议在200平米左右;
(3)承租或者使用期限3年以上,原则上开业一年内不得变更经营场所;
(4)经营住所地址名称应与租赁凭证保持一致,并在机关复核时提供相关。
3.股权结构。
(1)不少于2个具备投资能力的法人股东,法人股应当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
(2)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法人股东且不能做主发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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