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标”要求的技术与世界同步,能通过部标检测,表示国家交通部对公司技术和实力的肯定。选择符合“部标”的产品及服务平台,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双向信息传递,才可无缝接入国家联网联控系统,符合国家大力推进的物流信息化发展要求,并终实现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升级。 作为的物流信息化平台服务企业。
T/GDRTA001-2020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报警系统车载终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装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报警系统中,安装在运输车辆上的车载终端。
车载终端设备包括:控制单元(CPU)、显示单元(可选)、GPS、GPS天线、GSM手机(或其他通信模块)、防盗报警器等。主要有防盗报警、导航、 通话等功能。
无线数据链路
无线数据传输设备作为基站与各移动目标进行信息交换的枢纽,是整个车辆调度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选择方案包括以下几种:
1、公网设备:GSM、CDMA 、CDPD(无线数据公网);
2、集群通信:如上用的350M、800M集群系统;
3、常规电台:采用信道和无线MODEM。
中心
中心的设备组成包括:数据库、终端/GIS终端、业务处理终端、前端接入设备。工作人员可通过系统所有入网移动目标的运动。其关键是相应业务内容的数据库建设、电子地图、以及和业务内容密切相关的应用软件-MIS,以实现车辆调度、报警、信息查询等主要功能。
**定位系统在车辆管理上的应用,被称作车辆定位系统。
交通部要求: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如下:
对于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但尚未安装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加装符合标准的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从2012年1月1日起,没有按照规定安装车载终端或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暂停其审验。
从2011年7月1日起,所有新安装的车载终端必须接入符合技术要求的系统平台。系统平台如不符合《796平台标准》的,要按《796平台标准》技术要求尽快进行改造。在系统平台改造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有业务不受影响,并确保各级系统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各系统平台的改造工作,要在2011年底前完成。
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
JT/ T 905-2014《出租管理信息系统》
*二十一条经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产品从公告目录中撤销,并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假资质和相关法定材料的,数据和记录的;
(二)销售或安装与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不一致车载终端的;
(三) 对车载终端设置技术壁垒,阻碍车辆正常转网的;
(四)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列入公告目录的;
(五)产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
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优势项目推荐:中国CCC、CTA、SRRC、质检报告、企业备案、ISO体系、售后服务;资质证书;交通部标794 808协议;905协议;常规CE ROHS FCC认证;国际CB认证/IEC报告;ATEX防爆,印度BIS/WPC认证;韩国KC/KCC认证;日本PSE、METI备案/MIC/TELEC;蓝牙BQB,环境测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