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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驳回、商标不具显著性的驳回、与在先商标权(指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相冲突的驳回等几种类型,按《商标法》*三十二条规定,均可以向商标评审会提起驳回复审申请。
关于商标驳回复审的案子,收取的费用一般会比较高。原因是注册申请的商标具有一定的难度,其复杂程度远远大于一般的商标申请。因为触犯了商标法,或者一些外在因素导致不可注册。所以深圳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的费用分为三部分,即官费、案件撰写费以及律师代理费,市场价格在3500及5000元不等。主要还是看案子的难易程度来判断的。如果成功率太低,代理机构基本不会接,能接的案子都是有一定希望的,对于这类案子需要投入的时间、精力成本比较大,所以费用也会稍稍高一点;选择代理机构成功率会高一些,毕竟需要系统的知识去提交相关申请文件才能确保它的成功率。
深圳商标驳回复审要具备的条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深圳商标驳回复审时间进度表
1、客户提交商标驳回复审材料 → 递交商标局--------------快至1-5个工作日
2、递交申请 → 商标局下发受理通知 --------------快至1-4个月
3、商标局审查 → 商标局裁定 --------------快至7-9个月
注:以上时长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平台的承诺,具体以商标局审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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