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玉兰中路玉兰东苑3栋201号,法定代表人为彭映莲。
*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2005年发布的新《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有百分之九十八的代理记账机构会提供整理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册、编制会计报表、纳税申报五项基本服务。
公司理念:尊业、敬业、勤业、爱业、乐业。 公司原则:总体**。 工作原则:效率、有序、严谨、实效。 工作要求:负责、配合、主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