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有毒有害物质(Hazardous Chemicals)的影响都不能通过末端治理的方法消除,有毒有害物质一旦被释放到环境当中,就很难甚至不可能控制其危害。如果有毒有害物质(Hazardous Chemicals)通过工业废水排放,即使是经过了普通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有很大一部分的毒害影响都不能消除,它们或者通过废水被排放至江河中,或者蓄积在污水被处理后产生的淤泥中,从而形成更加危险的废物——很多持久性有毒有害物质会在更大的范围、更长的时间内产生毒害影响,还可以在食物链里不断蓄积直到达到造成毒害的浓度——这对于处于食物链*的人类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好消息。鉴于它们固有的特性,解决这种毒害的办法是较其复杂的,仅凭目前有限的评估,可以预见解“先污染、后治理”的办法将必然会花费较高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停止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和使用,通过更安全的替代品或消减对这些物质的需求才是有效的解决办法。
汽车零部件检测有害物质检测
检测产品:
汽车配件:汽车电子设备、发动机配件、汽车内饰、汽车外饰、传动系配件、制动系配件、转向系配件、车身附件、转向系统、行走系配件、电器仪表系配件、汽车改装、安全防盗、综合配件、影音电器、化工护理、维修设备、电动工具等等。
具体检测产品:活塞、油封、油嘴、油管、节油器、油箱、皮带、汽车弹簧塑料件、汽车灯具、轮胎、安全带、雨刮器、车用密封条、挤压件、冲压件、排气管、汽车减震垫、轮眉、格栅、散热器、防擦条、 晴雨挡、车碗饰件、外拉手贴件、挡泥板、汽车贴纸、汽车天线、汽车雾灯框、汽车灯眉、汽车尾灯框、座椅、方向盘套、脚垫、行李箱垫等等。
检测项目
环境可靠性测试、电学性能测试、功能测试、EMC测试、材料测试、功能耐久性测试、绿色环保测试及化学法规符合项目
常规性能检测:硬度、拉伸性能、冲击性能、回弹力、雾度、撕裂强度、撕裂强度、脆性温度、低温回缩、拉伸应力松驰(蠕变)、液压试验、脉冲试验等等;
可靠性试验:弯折疲劳、高温试验、低温试验、热空气老化、耐臭氧老化、高低温冲击、紫外老化、氙灯老化、碳弧灯老化、盐雾试验、温湿度试验、振动试验、加速寿命试验、疲劳试验、光老化试验等等;
电学性能检测:电阻率、表面静电电压、热电性、介电性能、介电损耗、击穿电压、抗电强度等等;
热性能测试:玻璃化转变温度、熔融指数、维卡温度软化点、低温脆化温度、熔点、热膨胀系数、热传导系数等等;
燃烧性能:防火阻燃 垂直燃烧 酒精喷灯燃烧 巷道丙烷燃烧 烟密度 燃烧速率 有效燃烧热值 总烟释放量等等;
环保测试:重金属含量、VOC指令、RoHS指令、REACH、ELV、多环芳烃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等;
汽车电子设备检测:温升试验、防护性能试验、振动试验、盐雾试验、ROHS检测等(参考标准:QC/T 413-2002)
包装材料有害物质检测
常见的塑料包装有塑料周变箱、钙塑瓦楞箱、塑料桶、塑料瓶、塑料软管、盘、盒、塑料薄膜袋、复合塑料薄膜袋、塑料编织袋以及泡沫塑料缝冲包装等,广泛适用于食品、医药品、纺织品、五金交电产品、各种器材、服装、日杂用品等包装。
产品检测:
【相关包装原材料】
聚乙烯 (PE、LDPE、 HDPE、LLDPE、E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
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PET)、聚偏二氯乙烯 (PVDC)、聚酰胺(PA)
聚乙烯醇(P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EVA)、聚碳酸酯(PC)、聚(PVP)
酚醛塑料(PE)、脲醛塑料(UF)、蜜胺塑料(ME)
【具体包装材料】
塑料薄膜:以低密度聚乙烯(LDPE),密高度聚乙烯(HDPE)、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材料为主。
塑料瓶、桶、罐及软管容器:使用的材料以高、低密度聚乙烯和聚丙烯为主,也有用聚氯乙烯、聚酰胺、聚苯乙烯、聚酯、聚碳酸酯等树脂的。
杯、盒、盘、箱等容器:以高、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以及聚苯乙烯的发泡或不发泡片材,用于包装食品。
防震缓冲包装材料:用聚苯乙烯、低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和聚氯乙烯制成的泡沫塑料。
密封材料:密封剂和瓶盖衬、垫片等,用作桶、瓶、罐的封口材料。
带状材料:打包带、撕裂膜、胶粘带、绳索等。用聚丙烯、高密度聚乙烯或聚氯乙烯的带坯,经单轴拉伸取向。
复合类软包装材料:软包装、镀铝膜、铁芯线、铝箔复合膜、真空镀铝纸、复合膜、复合纸、BOPP等。
检测项目:
1.物理性能:表观密度 透光 率雾度 指数白度 溶胀比 含水量 酸值 硬度等;
2.机械性能:冲击性能 拉伸性能 弯曲性能 电性能 耐磨性能 低温性能 回弹性能 撕裂性能等;
3.燃烧性能:垂直燃烧 点燃温度 氧指数 水平燃烧 炽热棒等;
4.热性能:热变形温度 热分解温度 维卡软化点 高低温冲击 玻璃化转变温度 熔融温度等;
5.老化性能:臭氧 紫外老化 盐雾老化 氙灯老化 碳弧灯老化 卤素灯老化 寿命推算等;
6.适用性:导热性能 耐腐蚀性能 耐低温性能 绝缘性能 透湿性能 食品、药品安全卫生性能等;
7.耐化学药品:耐机油 耐汽油 耐酸性 耐碱性 耐水性 耐 耐清洗剂等;
8.有害物质测试:可溶性重金属 邻苯类塑化剂 REACH ROHS等;
9.分析项目:成分分析 主成分分析 对析 未知物分析 图谱分析 失效分析 全成份分析 材质 配方还原等。
欧盟EC/1907/2006《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简称REACH) 已于2007 年6 月1 日正式生效,并从2008 年6 月1 日起在欧盟正式实施。它是欧盟新的化学品法规,被认为是20 年立法中重要的法规,据估计它产生的影响将会是RoHS 指令的12 倍,并将影响包括电子行业在内的众多行业。
从10月28日起,REACH法规下的新义务随着份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的正式发布开始生效。
对于进入候选清单中高关注度物质的相关义务如下所示:公司必须为归入授权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承担相应义务。这些义务针对的不仅仅是物质本身,同时还针对存在于配制品中,以及物品中的物质。
物 品
1.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则欧盟范围内此类物品的供应商必须向顾客提供其可获取的充足信息;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收到要求的45天内向其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这类信息应保证物品的安全使用,且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
2. 从2011年开始: 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并且在物品中的
总含量**过1吨/年/公司,则欧盟范围内此类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
3. 在2010年12月1日前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
4. 在2010年12月1日或在之后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归入后的六个月内完成通报。
物质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如果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之中,则欧盟范围内该物质的供应商必须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