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情况较为严重的国家,因此需要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以此来实现水土的有效保护, 进一步对生态环境进行改善。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原因有:
主体设计发生变更
水土保持方案编写往往是在主体工程设计的可研阶段,但随着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的深入,尤其是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主体设计因为项目地点、规模、占地范围、平面布局等方面原因发生变更,可能造成项目需要重新办理立项审批或工程规模变化、占地范围、线路里程增加等情况,会影响到水土保持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土石方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发生变化,导致水土保持方案的水土保持措施与实际不相符或者失效,不能有效的防止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根据65号文件,下列变更因素均需要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变更。
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
2水土保持投资概述,并附投资估算汇总表、分年度投资表、工程单价汇总表、材料用时汇总表。
3防治效果预测,应对照制定的目标,验算各项目标的达到情况。
4水土保持损益分析,从水、土资源、生态与环境等方面进行损益分析与评价。
水土保持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如果单位和个人在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中,必须重视环境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凡从事房地产开发、开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开发区、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等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工程,必须国家和省市的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可以简单分为点状项目和线状项目,点状项目包括房地产、厂房、矿山等,水保方案一般采取周边控制的方式控制水土流失,如施工围墙、周边排水沟、沉砂池,出口设洗车池并配冲水设施。线状项目一般较经历不同地形,较为复杂,主要以公路、雨污水管网、地铁、铁路、燃气管道等为主,可简单分为路堑边坡和路堤边坡,对于道路来说,选址应尽可能避免大挖大填,随形造势的原则。水保方案也可分为房地产类、矿山类、公园类、公路类、管线类等。
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进行评价,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重要一环,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在水土保持措施功能性界定成果的基础上,依据《设计规范》进行定量评价,包括复核工程设计标准、水文水力计算、设计断面等内容,不满足要求的,提出补充完善意见;满足要求的,纳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总投资,列表说明工程位置、类型、工程量和投资,并附相关工程主体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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