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正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运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十环认证、CE、ROHS环保认证、质量验厂、企业管理咨询等标准领域。
公司运作以来,已与国际国内认证机构如:TUV、DNV、BV、***、UL、ITS、VDE、CQC、CCS、AQA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短时间拿到。
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
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
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审:
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
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审,未能识别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具体的适用条款;
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
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五、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未能充分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来制定环境目标;
2)对已确定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测量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规定:
a) 在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审批;
c) 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做出标识;
d) 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 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易于识别;
f) 确保对策划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g) 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须将其保留,要做出适当的标识。
4.4.6 运行控制
组织应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识别和策划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以确保其通过下
列方式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 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形成文件的程序,以控制因缺乏程序文件而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
标和指标的情况;
b) 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c) 对于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并将适用的程
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及合同方。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识别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
并规定响应措施。
管理评审
1)管理评审计划中评审内容不全,如缺少环境绩效的评审、上次管理评审后续措施实施结果、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发展变化等等;
2)管理评审输入信息不足,缺乏相关资料/证据;
3)管理评审输出未能包含环境方针、目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4)管理评审报告未能体现对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审结果;
5)管理评审决议事项未明确职责、分工、时限要求;
ISO14001标准
本标准是 GB/T24000 系列中的一项标准。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
本标准等同采用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本标准代替 GB/T24001-1996.
本标准与 GB/T24001-1996 的主要差异为:
——名称中的“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改为“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对术语作了下列:
增加了对审核员、纠正措施、文件、不符合、预防措施、程序、记录等 7 个术语的定义。
术语“环境表现(行为)”改为“环境绩效”。
对持续改进、环境影响、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目标、环境绩效、环境方针、环境指标、内部审核、组
织、污染预防等 10 个术语的定义作了编辑性。
——对要素作了下列:
“目标和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合并为“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结构和职责”改为“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培训、意识和能力”改为“能力、培训和意识”;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改为“文件”;
“检查和纠正措施”改为“检查”
“监测和测量”分解为“监测和测量”和“合规性评价”;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改为“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记录”改为“记录控制”。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改为“内部审核”。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合格评定中心、华夏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方圆标志认证中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广州本田汽车
有限公司。
标准是 GB/T24000 系列中的一项标准。
着力提升质量治理能力。当前,我国产品质量体系特别是质量法律法规和制度还不够完善,质量力量特别是基层力量不足,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够健全,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适应和**经济新常态,进一步做好质量工作,必须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产品伤害监测和服务质量监测制度,推进质量信用分类,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完善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推行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认证认可制度,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