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汉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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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提供必须的工作人员以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不同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配置。3、职责
3.1 行政部组织有关人员识别各工作岗位的能力要求,选择能够胜任的人员并规定其职责。
3.2 行政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规定,包括教育、培训、技能等要求。
3.3 行政部编制培训计划,技术部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并作培训记录。
4、控制程序
4.1 公司总经理识别和提供适当的人力以实施公司的质量方针,达到其质量目标,以满足顾客要求和法规要求。
4.2 技术部门对公司各岗位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使其能够满足工作岗位的要求,对培训的结果通过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评价确定其培训的目的。
4.3 对的工种(如淬火)要求必须经过培训以后,确保培训合格再上岗工作。
4.4 对内审员、检验员、环境检测人员、计量员等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进行外部培训,取得相应后再上岗。
4.5 保留关键岗位员工的培训记录。
4.6 行政部门和技术部门要定期对关键岗位员工的实际操作经验、能力和才能进行评定。
一年兩次稽核
結束上次所發現不符合事項
審查風險評鑑的有效性
審查適用性聲明的有效性
安全政策
管理審查
安全事故
政策和程序的有效實施
应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有要求的废弃物其处理方式应符合有关规定。废弃物应定期清除;易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必要时应及时清除废弃物。
车间外废弃物放置场所应与食品加工场所隔离防止污染;应防止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虫害孳生。
厂区环境
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低水平。
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厂区内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设水泥、 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正常天气下扬尘和积水等现象的 发生。
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的孳生。
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
宿舍、食堂、职工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謀求幫助
不斷挑戰
主動提供資訊
轉移注意力或浪費時間的戰術
內部衝突
權威
敵對情緒
a. 不合格品管理
① 标识与隔离
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物料、半成品、成品由相关检验负责人开具《不合格品管制单》,做好“不合格”标识,并通知仓库或车间予以隔离,然后将记录知会相关方。
② 记录
相关检验负责人应对不合格的物料、半成品、成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和有关检验数据按检验控制要求规定记录在检验表中并将检验结果传至相关部门,以便沟通协调及处置。
b. 纠正措施
相关检验负责人应责成相关部门对不合格的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纠正(降级/让步/筛选),必要时应采取纠正措施。
c. 控制措施
① 厂长有产品自检的判定权,相关检验负责人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个别不合格品有处置权。
② 相关检验负责人负责对成批的不合格品做出判定和处置决定。
③ 当发生重大不合格的现象时,由厂长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参加评审,讨论处理方式。
④ 处理方法为让步、筛选的物料、半成品或成品应在检验单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跟踪和反馈使用情况。
d. 处理方法
① 让步
对次要不合格的物料、半成品在不予处理(纠正)的情况下照常使用,需确定仍能满足预期的使用目的及被客户接受;合同有要求时应经客户同意。
② 筛选
对不合格的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筛选,以使经处理后的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经筛选后的物料、半成品、成品应由相关检验负责人重新检验。
③ 退货、退料
进料检验发现的不合格的物料,由相关检验负责人做好物料不合格标识,仓库负责立即隔离相关物料,采购员负责联系相应供应商进行退货处理。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的物料,由生产操作员在进行调拨处理,说明退料原因,经厂长审核后,将不合格的物料退回仓库:
1) 不合格的数量较少或偏差较小的物料由仓库登记后统一划区存放,每个月将退料情况反馈至采购员,由采购员与供应商交涉补货或者索赔,并将不合格情况作为供应商评审输入。
2) 不合格的数量较大或偏差较严重的物料,经相关检验负责人确认后,开具《不合格品管制单》知会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收回已投入生产线的该批物料,由仓库暂时登记保管,采购员应立即联系供应商,要求退货或协商处理,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合格供应商。执行退货的填写《退货单》,其他情况应保持处理记录,由厂长负责。
3) 出现配方更改致使原有合格的原料不予采用的情况应由研发部发通知到相关检验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再由相关检验负责人负责通知仓库和配料把该原料收集起来,并贴上标识给予隔离。
4) 返工
对于经返工可以达到要求的半成品、成品,由生产管理人员隔离相关产品并组织人员进行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应进行全检,由相关检验负责人负责执行或监督。
5) 报废
对不能使用且返工又不经济的半成品、成品由责任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经相关检验负责人审核,厂长批准后,予以报废处理。
e. 记录签批
① 由部门判定
相关检验负责人自或与其他有关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判定时,由相关检验负责人主管直接在检验报告上审批,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会签,对让步接收的应决定依据。
② 由厂长判定
相关检验负责人根据评审会议的决定,在检验单上进行判定也可由生产管理人员签发。
f. 客户退货
① 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由相关检验负责人检验确认后,由仓库接收并作好标识。
② 对于客户退货,相关检验负责人根据实际质量情况及时划分为返工或作废料处理,并填写《退货处理记录》。客户退货的处理由厂长根据相关检验负责人的判定执行。
③ 所有经返工的产品必须由相关检验负责人全检合格后才能入库、出售。
g. 潜在不安全品的处理
① 在**出关键限值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由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直接识别潜在不安全品,对其进行标识和隔离。
② 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现场生产人员**将其标识和(或)隔离,编制《品质异常追查表》通知品管人员评价不符合的原因和由此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满足如下情况的取消标识和隔离,否则应更改标识为潜在不安全品:
1) 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2) 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3) 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③ 对潜在不安全品由品管人员从如下方面获得证据可作为安全产品放行,否则应作为不合格产品处理:
----除监视系统外的其他证据证实控制措施有效。
----证据显示,特定产品的控制措施的整体作用达到预期效果。
----充分抽样、分析和(或)充分的验证结果证实受影响的批次产品符合被怀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h. 撤回召回
不合格品或潜在不安全品在标识和隔离前,所有受不合格影响的批次产品应在本工厂的控制下予以保留。当确定为不安全的不合格产品已经不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时,食品安全小组和厂长应通知各经销商及相关方,并启动撤回或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