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公司能充公控制虫害提供主要导向,保证就餐及生产不受阻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厂车间、办公室、仓库、食堂、及绿化带内的所有虫害、鼠害控制行为。
3. 职责
3.1 品控部负责制定虫害控制程序,车间监督实施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并建议改进措施。
3.2 厂内昆虫、鼠害活动控制程序,车间监督实施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并建议改进措施。
3.3 车间监督本政策中所提到的所有要求的执行情况。
3.4 仓库检查来料和运输车辆是否害虫痕迹,拒收任何可能被污染的原材料,确保不被外来不被外来虫害的入侵。
3.5 全体员工当发现有任何虫害活动迹象时,及时向车间管理人员反映。
4. 程序内容
4.1 工厂和环境
4.1.1 厂房周围的地面应被很好的维护,包括定期修剪草地、杂草及清理树叶。
4.1.2 地面不残留污水,以防止害虫繁殖。
4.1.3 车间周围经常保持清洁。
4.1.4 垃圾每天清除,以避免害虫繁殖。垃圾桶必须保持干净。将所有废弃物和垃圾整理完成后装入带盖的垃圾桶中。
4.1.5 任何时候车间内部都要保持良好的防虫害管理,闲置的设备应清洁消毒干净,下水道滤网当天及时清理,外包装物在车间脱外袋进入,盛装肉类、糖类等*招蚊虫的内袋原料取出后马上丢弃,各个车间与相通区域的灭蝇灯每天观察记录,蚊虫如有上升趋势,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控制措施。
4.1.6 车间各个门坎档鼠板随时设立,不得取下,捕鼠器诱饵每天观察,如有诱饵脱落马上补充。
4.2虫害控制分析情况
各部门每次发现虫害,都要分析源处,对于出现虫害较多的区域,应及时加强防护措施,并记录在案。
4.2 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交给品控部留存,保证要求的所有资料清楚和正确的填写。记录保存期为两年。
公司应对出自蓄意污染或破坏企图的潜在产品风险进行成文的风险评估(威胁评估)。该威胁评估应包括来自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威胁。
该评估的输出结果应是一个成文的威胁评估计划。应保持对此计划进行审核,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情况和市场情报。对此计划的正式审核应至少每年一次,或在任何时候出现下列情况时:
• 出现新风险(例如,一个新威胁被公布或被识别出来)
• 发生意外事件,使产品安保或食品防护受到影响。
在原材料或产品被确认存在特定风险的情况下,威胁评估计划应包括旨在减少这些风险的控制措施。
在预防措施不足够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应制定系统来识别任何损害。
应对这些控制措施进行监督,记录结果,并至少每年一次对控制措施进行审核。
应对识别出存在重大风险的区域进行定义、监督和控制。这包括产品和原材料(包括包装)的外部储存区和进货点。
应制定政策和系统,以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方可进入生产区和贮藏区,而且员工、承包商和来宾进入现场受到控制。应建立来宾记录制度。
应对员工进行现场安保规程和食品防护培训。
在有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工厂应在相关当局保持正确登记。
应为建筑物、厂房和所有设备执行并维护成文的保洁规程。对加工设备和食品接触表面的保洁规程起码应涵盖:
• 保洁的责任
• 要保洁的项目/区域
• 保洁的频率
• 保洁的方法,包括必要时拆解设备进行保洁
• 保洁化学剂及浓度
• 要使用的保洁材料
• 保洁记录和验证责任。
保洁的频率和方法应以风险为基础。
应实施规程,以确保达到相关的保洁标准。
对于食品接触表面和加工设备,应确定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保洁效果的限值。这些限值应以与产品或加工区域有关的潜在危害(如微生物、原、异物污染或产品对产品的污染)为基础。因此,应根据情况通过外观目测、ATP 生物发光技术(参见词汇表)、微生物测试、原测试或化学测试确定可接
受的保洁水平。
工厂应确定当监测到的结果**过可接受的限值时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
在保洁规程是已确定的控制特定危害风险的前提方案的一部分的情况下,应对保洁和消毒的规程及频率进行验证且保持纪录。这应包括源自食品接触表面化学残留的风险。
应提供进行保洁所需的资源。在有必要拆解设备进行保洁或进入大型设备内部进行保洁的情况下,应对此排定适当的日期,而且在必要的情况下,应将日期排定在非生产期间。应对保洁员工进行充分的培训,或者在需要进入设备内进行保洁的情况下,提供工程支持。
在将设备重新投入生产之前应对设备的干净程度进行检查。应对保洁的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包括目测、分析和微生物检查,而且应用于识别保洁操作的发展趋势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推动改进。
保洁设备应:
• 按卫生标准设计且适合相应的目的
• 对于其预期用途进行适当的识别(如颜色编码或标签)
• 以卫生的方式进行清洁和贮存,以防止污染。
食品安全立法
本《标准》的一贯宗旨是协助工厂及其客户遵守食品安全的立法要求。有关食品安全的立法在世界范围内细节上有所相同,但总体上都要求食品企业:
• 采取 HACCP 或基于风险方法对食品安全进行管理
• 提供可确保大限度地减少产品污染风险的加工环境
• 确保制定详细规格以促进合法且符合成分和安全标准以及良好操作规范的食品安全生产
• 确保满意其供应商有生产的产品,遵守法律要求并运行适当的加工控制体系
• 建立并维护产品检查、测试或分析的风险评估计划
• 监督并受理客户投诉。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协助企业满足这些要求。
审核持续时间的计算基于:
• 员工人数——每个主班次的全职当量员工,包括临时工
• 生产设施的规模,包括工厂的贮藏设施
• 范围所涵盖 HACCP 研究项目的数量。就计算表而言,一个 HACCP 研究项目对应一个具有相似风险和采用相似生产技术的产品系列。
显然,其他因素也可能影响计算结果,但认为不是很显著,因此对审核总持续时间的影响不会**过 30%。这些因素包括:
• 是否为初始认证审核
• 突击审核
• 如 2.1.2 所描述,在审核前没有提供信息
• 生产流程的复杂性
• 生产线的条数
• 工厂的厂龄及其对物料流的影响
• 流程的劳动力密集度
• 交流难度(如语言)
• 上一次审核所记录不符合项的个数
• 审核期间所遇到的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困难点
• 工厂准备工作的质量(如文件、HACCP、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应制定成文的供应商审批规程,以确定对每种贸易产品的供应商和生产商/加工商进行初始和后续审批的流程。规程的要求应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基础,并包括对以下各项的考虑:
• 产品的性质与相关风险
• 客户的具体要求
• 产品销售国或进口国的法律要求
• 来源或原产国
• 掺假或冒牌的潜在风险
• 供应链中(直至公司收货环节)存在的潜在风险
• 产品的身份(即客户自有或产品)。
公司应为产品生产商的初始和后续审批制定规程。审批规程应基于风险,并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
• 对适用的 BRC《**标准》或以 GFSI 为基准之标准的有效认证。认证范围应包括所购买的产品
• 供应商审核,范围包括产品安全、可追溯性、HACCP 审核和良好操作规范,且由经验丰富且有证据合格的产品安全审核员执行审核。若供应商审核由*二或第三方完成,公司应能够:
• 审核员的资质
• 确认审核范围包括产品安全、可追溯性、HACCP 审核和良好操作规范
• 获取一份完整的审核报告并进行评估
或
• 如果提供了一份有效的基于风险的正当理由说明,且供应商被评估为只具有低风险,也可以使用一分填好的供应商问卷作为初始审批之用。调查问卷的范围应包括产品安全、可追溯性、HACCP 审核和良好操作规范,且经过了一名可有能力的人员的审查和验证。
应保存对生产商/包装商的审批过程的记录,包括审核报告或经验证的证书来确认提供交易产品的生产/包装工厂的产品安全状态。应制定审核流程,并记录在生产/包装工厂识别出任何可能影响公司所经销食品的潜在问题后的跟进措施。
应制定对生产/包装工厂进行后续审核的流程,流程应基于风险,并使用明确的绩效参数,可包括投诉、任何产品测试的结果、警告/警报、客户拒收或反馈意见。流程应完整执行。
在审批通过是基于调查问卷的情况下,应至少每 3 年重新审批一次,而且供应商必须在此期间通知工厂任何重大变化,包括认证状态的任何变化。
应保存评估记录。
一、 目的:使进口原料从源头采购到成品出货均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产品在出现质量事故时能够有效追溯
二、 职责
销售部:进口原料的报关;进口原料的送样检验、进口原料入境检验
检疫的索取;
QA部:负责新进口商的备案;对每一批进口原料填写“进口食品来源记录表” JLSPC064-2012;根据成品报关信息填写“成品出货电子档案”;对原料验收情况、资质索要情况、原料存放及标识卡挂放情况、原料耗用情况、生产包装、出货报告、监装记录等进行跟踪,记录于“进口原料跟踪记录表”JLSPC066-2012
仓储部:原料仓管负责对进口原料进行规范存放和挂放标识卡、物料领用做到先出;成品仓管负责成品监装记录的填写
原料质检员:根据进口原料的入厂时间编制原料批号;对进口原料实施检验并填写相关记录
检测中心档案员:针对每批进口原料收集供应商的资质,包括产地证、品质证、检测报告、提单等;向包装车间查询真实的出货批号并填写出货报告
生产部:前处理认真核对原料耗用数量及所加工的半成品批号,包装间认真核对成品批号和成品数量。
品管部:对加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检验
三、 范围:适用于公司出口产品涉及的所有进口原料
四、工作流程
S1:进口商的备案
S1-1:采购进口原料时先由销售部对供应商进行确认,若为新供应商需在蓬莱检验检疫局备案,备案时需携带纸质材料并进行电子上报。获得准许后方可办理进口相关手续。同时从供应商处获取该批次货物的产地证、品质证、检测报告等资质并交由检测中心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档。并负责将样品送至检验检疫局检测,合格后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送至QA部归档。
S2:进口原料入厂、检验和放行
S2-1:进口原料进入公司后,先由原料挂放待检标识卡。原料质检人员根据原料进入公司的时间确定原料批号,并依据相应产品的“原料验收标准”对货物实施检验并记录于“原料验收报告入库单”、“进口原料CCP验收记录”,外部检验和内部检验均合格后开具“原料合格放行单”放行给仓库,放行日期要在检疫局的报告日期之后,“原料合格放行单”上需备注货柜号。QA部档案员对每一批进口原料填写“进口食品来源记录表” JLSPC064-2012;
S3:进口原料的贮存和领用及使用
原料库仓管在接到“原料合格放行单”后,将标识卡换成绿色标识卡,标识卡上详细记录原料批号、数量、入厂日期和货柜号等信息。并按照原料入厂的先后顺序放行给车间使用,每次领用做到数据准确。车间将原料使用情况详细记录于“原料耗用记录表”
S3:成品的包装、检验、放行和监装
S3-1:包装间依据出货计划进行成品包装,包装后的成品挂放待检标识,生产线品管和检测中心依据成品检验标准对出口产品分批次实施理化和微生物检验。合格后生产线品管出具“产品入库单”,化验室出具“成品合格放行单”,成品库仓管在接到两份合格放行单后将待检标识换为绿色合格标识,标识卡上详细记录成品名称、批号和数量。
S3-2:成品库仓管真实记录“监装记录”
S4:QA部档案员的跟踪落实
QA部档案员负责对原料入厂检验、供应商资质、原料贮存、领用、生产、包装、检验、放行入库、成品监装等各个环节进行并负责将相关记录收集归档,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需及时上报并积协调。每次生产、包装、监装之前与相应部门取得联系,获取信息后进行跟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