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是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的,关于主体工程及立项概况、项目所在地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去划分情况、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预测结果、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的综合性报告。
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进行评价,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重要一环,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在水土保持措施功能性界定成果的基础上,依据《设计规范》进行定量评价,包括复核工程设计标准、水文水力计算、设计断面等内容,不满足要求的,提出补充完善意见;满足要求的,纳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总投资,列表说明工程位置、类型、工程量和投资,并附相关工程主体设计图。
方案编制总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2.1水土保持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2.2明确方案编制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资料等。
2. 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即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规定,该标准为标准,执行中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说明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2.4论述方案编制的思想。
2.5说明方案编制的原则。
2.6确定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3、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应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总体布臵、施工组织、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工程投资、进度安排、拆迁与安臵等情况。若有与其它项目的依托关系应予说明。
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从减少水土流失的角度,对项目施工方法与工艺进行分析和评价,尤其是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环节,如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工程占地、施工顺序是否有利于降低水土流失、弃土(石、渣)是否做到分类堆放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尚未明确的,应提出水土保持要求。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对主体工程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界定,目的在于评价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要求,为补充、完善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提供依据。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要与水土保持措施的评价结合进行,可依据《技术标准》附录D先对主体工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功能性界定。
水土保持监测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监测时段。
2监测区域(段)、监测点位。
3监测内容、方法及监测频次。
4监测工作量,说明监测土建设施、消耗性材料、监测设备、监测所需人工等。
5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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