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电源型应急照明
建筑中如果使用的应急照明双头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等都是不带蓄电池的灯具,需要利用集中电源进行火灾时的应急供电,则属于集中电源型应急照明灯具。其应急回路的电线安装要求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线路安装要求一样,需要进行穿金属管进行保护。
安全使用方法与维护事项:
使用前必须详细阅读此说明书,方可让灯具接上市电。
一般安装在楼梯间、通道、出口等醒目处,不允许露天安装。
此灯具主电源应进行单开关控制,不受其他灯具及家用电器的电源控制开关的影响。
灯具工作电压交流220V50Hz,请注意查看电源电压情况,如误接上380V三相电会烧毁灯具。
2自带电源型和子母型消防应急灯具的性能
2.1自带电源型和子母型灯具(地面安装的灯具和集中控制型灯具除外)应设主电、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障状态用;集中控制型系统中的自带电源型和子母型灯具的状态指示应集中在应急照明控制器上显示,也可以同时在灯具上设置指示灯。疏散用手电筒的电筒与充电器应可分离,手电筒应采用安全电压。
2.2自带电源型和子母型灯具的应急状态不应受其主电供电线短路、接地的影响。
2.3自带电源型和子母型灯具(集中控制型灯具除外)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开关或遥控装置)和控制关断应急工作输出的自复式按钮(开关或遥控装置),不应设影响由主电工作状态自动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开关。在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时,主电不得向光源和充电回路供电。
2.4消防应急灯具用应急电源盒的状态指示灯、模拟主电故障及控制关断应急工作输出的自复式试验按钮(开关或遥控装置),应设置在与其组合的灯具的外露面,状态指示灯可采用一个三色指示灯,灯具处于主电工作状态时亮绿色,充电状态时亮红色,故障状态或不能完成自检功能时亮。
2.5地面安装及其他场所封闭安装的灯具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状态指示灯和控制关断应急工作输出的自复式按钮(开关)应设置在灯具内部,且开盖后清晰可见;非集中控制型灯具应设置远程模拟主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开关)或遥控装置;
鉴别应急灯质量达标的基本方法:
看外壳是塑料的还是金属的,如果是塑料外壳就有可能达不到耐火等级,尤其是白色的塑料外壳,更可能没有经过防火阻燃处理。
找故障灯,达标的应急灯必须设置故障灯,如果没有,就是于不合格产品。
用打火机一点就燃的塑料外壳,是达不到耐火等级的。
如果应急灯过重,或者应急灯一端轻,一端重,可能应急灯采用的是国禁止的铅酸电池。
电池与光源的使用与更换:
警告:本灯具内部线路板带有220V/50HZ的高压,非人士不许拆开灯具!
电池:正常情况下,在充电后放电时间小于90分钟或电池漏液时,请更换电池。如要更换电池则应断开电源,拆开灯具,拔下电池插头,更换新的相同则可。正常情况下,电池寿命可达三年以上。
现代灯具用途:
家居照明从人类开始就出现了,历史上采用油或者蜡烛,自从有了电就出现,后来发展到荧光灯管,再到后来的节能灯、卤素灯、卤钨灯、气体放电灯和LED材料的照明等等,所有的照明灯具大多还是在这些光源的发展下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