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致力于全国:防爆认证【Ex】、安标认证【MA/KA】、3C强制认证【CCC】、消防认证【CCCF】、劳安认证【LA】、生产许可证认证【XK】等认证咨询,委托检测,产品设计及技术支持等协作和委托代理。
我公司的咨询师均有多年深入企业现场工作经历,定期参加机构的培训,熟悉常用产品执行标准及国家产品认证政策走向。同时与多家认证机构、防爆实验室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我国建立强制性CCC防爆产品认证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依据《*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共和国标准化法》、《*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的。
CCC防爆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认证程序的核心环节,当产品为制品如化学制品时,型式试验这一环节将被抽样试验替代。型式试验由的检测机构按照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的要求具体实施。情况,如:产品较大、运输困难等,型式试验也可由认证机构按照国家认监委的要求安排利用工厂的资源进行。型式试验原则上一个单元一份试验报告,但对于同一申请人、不同生产厂地的相同产品,仅做一次试验即可。
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应撤消认证证书:
1) 暂停认证证书期间内,未采取纠正措施的
2) 监督结果产品出现严重缺陷
3) 因缺陷而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
强制性产品CCC防爆认证工厂典型情况的处理
a.OEM厂情况:该厂仅是一个加工厂,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OEM厂、根据制造商提供的设计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在OEM厂的体系下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应按不同的申请人作为不同的工厂进行管理,体系要素不重复审查,但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产品的一致性审查不可免除。
b.ODM厂情况: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同一设计、质量体系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这种情况经认证机构文件审核确认,可以免除工厂审查。(在生产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对产品结构型式完全相同,仅商标或产品型号不同,件审核确认,可免于型式试验。)
c.目前类似手机类产品的组装生产方式:以CKD或SKD散件组装的形式生产,组装后进行部分检测,组装内容可能很窨,但贴标签及认证标志,铭牌生产产地为该工厂,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应为该组装厂,但应严格审查工厂对供方的控制要求。
d.在A地生产,B地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在A地进行生产并进行检测,但为进入中国市场,满足中国要求,在方便的另一场地B(可能是车间、维修站、库房等)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应为A厂,但应审核A厂对B厂的控制,必要时可安排访问B厂。
e.Ⅲ类电器工厂:该工厂仅生产Ⅲ类电器产品Ⅲ类电器产品,外购电源适配器,在Ⅲ类电器厂检测、装箱、出厂,管理工厂定位为该厂。认证机构应严格审查该厂对电源适配器供方的控制,必要时,对未单位获得认证的电源适配器供方可安排访问。
f.整机在A厂生产,在B厂仅装一卡及软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应针对A厂应对B厂的作业实施控制,生产场地和工厂审查对象应是A厂。
我国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对于纳入制度管理的消防产品必须经国家授权的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并取得CCCF认证证书。主要包括火灾报警产品、火灾防护产品、灭火设备产品、消防装备产品。我公司凭多年消防认证经验,为客户快速确定认证产品的主型和分型,核算认证成本,并提供针对性的产品制作,保证产品检验*。准备充分的验厂准备工作,缩短整个认证流程的时间。
产品认证的核心源于企业持续的质量保证能力,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我们不仅要协助企业通过认证,还要在这个过程中帮助企业找到产品持续改进的方法和渠道,以实现互通有无,互联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