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依法组织开展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实现国土面积全覆盖,全面掌握全国、重点关注区域、大江大河流域水土流失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根据监测成果,全国水土流失面积271.0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不含港澳台地区)的28.3%。自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23.83万平方公里,总体减幅8.08%,平均每年减少近3万平方公里。同时,全国水土流失状况呈现出高强度向低强度转化的趋势,中度、强烈、强烈和剧烈侵蚀面积均较2011年明显减少,实现了面积强度“双下降”、水蚀风蚀“双减少”,我国水土流失状况持续好转,生态环境整体向好态势得到进一步稳固。
先根据弃渣类型、弃渣量和地形条件,确定弃渣场型式(平地型、坡地型、临河型、沟道型、库区型)。其次,在严格遵守《技术标准》*3.2.5条,满足*3.2.6条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地形图测量和地质调查(或详勘),按《设计规范》进行防治工程设计,并进行方案比选,尽可能做到技术经济合理。
根据气候条件和布设位置,确定措施品种,邻近城镇和交通要道等人类活动较频繁的区域,尽可能采用园林式绿化,并提高建设标准。绘制植物措施平面布置图、断面配置图,确定植物措施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并进行文字说明。
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1预测范围与预测时段。
2说明预测方法及土壤侵背景值、扰动后的模数值的取值依据。
3水土流失预测成果,应说明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产生的弃土(石、碴、矸)量和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与数量。
4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分析与评价。
5预测结论,综合分析及防治措施布设的性意见。
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
2水土保持投资概述,并附投资估算汇总表、分年度投资表、工程单价汇总表、材料用时汇总表。
3防治效果预测,应对照制定的目标,验算各项目标的达到情况。
4水土保持损益分析,从水、土资源、生态与环境等方面进行损益分析与评价。
公司经营范围全面覆盖工程咨询,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监测,**公用、公路、水利水电、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测,环境、水土保持、人防、农林工程监测,建设工程勘监测等各类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