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单位项目向项目审批单位申报的项目建议书中要有水土保持专章,论述项目所在地水土保持相关信息,如自然条件、水土流失概况、水土保持概况、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等。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原因有:
主体工程施工原因
由于施工单位或其他方面原因造成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工期延期、施工场地布置的变化及施工工艺改变等情况。例如施工生产区、生活区、临时堆土场、材料场、拌合站、对外道路,以及其他临时占地的变化将影响到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变化。由于后期岩土勘察验坑实际与报告不符或者项目区地形改变等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和工艺发生改变,可能会造成项目占地面积发生变化。对于线型工程来说因施工工艺的变化经常会造成项目线路里程的变化,同时施工工艺的变化对挖填土石方量的影响也较大。在水土保持措施方面,由于主体工程施工布置的变化或施工工艺的变化,可能会造成表土剥离措施量的变化,或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未按方案要求施工,往往是施工单位不注重对表土资源的保护,致使表土剥离措施未落实到位。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经常不按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弃渣和取土点进行渣土消纳和取土,造成弃渣场或取土场数量和位置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项措施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因此需要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变更,重新设计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保持监测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监测时段。
2监测区域(段)、监测点位。
3监测内容、方法及监测频次。
4监测工作量,说明监测土建设施、消耗性材料、监测设备、监测所需人工等。
5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要求。
一级分区应具有控制性、整体性、全局性,二级及其以区应结合工程布局和施工区逐级进行。
点性工程(如煤矿),
一般可以划分为工业场地防治区、道路工程防治区(如进场道路、运矸道路)、施工便道防治区、临时占地防治区(如施工生产生活、施工料场等)、取土(料)场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供水工程防治区、供电工程防治区、风井场地防治区等。
线性工程(如高速公路),
一级防治区按地貌类型如黄土丘陵沟壑区、风沙区划分;二级区可以按工程组成划分为路基工程防护区(可细分为一般路基、挖方路基、填方路基)、桥隧工程防治区(可细分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施工便道防治区、改移工程区、临时占地防治区(可细分施工生产生活、临时堆料场、搅拌站等)、取土(料)场防治区、弃土场防治区等。
防治分区结果应用文、图(防治分区框图)、表(防治分区划分表)说明,并注意保持数据的一致性。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确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是确定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等级的关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等级,应结合项目所处地区水土保持敏感程度和水土流失影响程度确定。先根据项目区水土保持敏感程度和水土流失影响程度,确定项目执行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等级。
在此基础上,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表4.0.2-1至4.0.2-8等一级区的防治指标值,初步确定项目施工期、设计水平年、生产期的指标设计值,再参考干旱程度和陆地地貌类型进行调整,合理确定防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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