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事故后应如何解决?
如果属于事故,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后续因伤致的,还可以要求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疾赔偿金、疾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费等。
如果是因为的问题才导致的纠纷,那患者所在的科室就应该行相关的调查。并且*的采取出积极且有效合理的处理措施,以此来控制事态的发展,较力争取可以在科内解决完成,防止与患者的矛盾越来越激化,解决的同时接待患者的家属,认真的听取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在针对患者相关的意见以及解释有关与患者的问题,如若解释之后患者表示可以接受,那么这个纠纷就可以到此为止。
学校违规处罚导致伤害的,如何认定学校的责任
——中小系未成年人,其心理发育并未成熟,对于外界的承受能力有限,之间的个体差异也比较大。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在处分时应当充分考虑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处分的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如果学校在处分过程中,仅仅为了追求惩戒的时效性,没有充分考虑的心理承受能力,且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使得家长没**会对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学校则对造成发生伤害事故具有过错,应当认定学校的违规行为与的伤害事故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学校应当依法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伤津贴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追索时不能主张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
本案要旨:职工因享受的伤津贴属于社会保险中劳动保险的范畴,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伤津贴,应适用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而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惩罚性赔偿条款的规定。
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造成损害,由投保义务人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当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不一致时,由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要旨: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与被保险人的侵权责任相互分离。一旦发生损害,保险公司即需向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承担赔偿责任。对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则认定侵权责任。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不一致时,由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与疾赔偿金、赔偿金是不同类型的赔偿项目,是否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根据案情灵活确定。在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行为时,应综合考虑如下因素:是否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实施行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行为人的行为与授权内容、工作职责的关联性;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为人的监督管理职责;行为的获益归属;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行为人的主观意志等因素。
视同的三种法定情形
依据《保险条例》*十五条规定,视同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救无效的;
【认定要点】“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注意:职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过48小时救之后才的,不属于视同的情形。
(二)在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认定要点】本项仅列举了险救灾这种情形,但凡是与险救灾性质类似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因素。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已取得革命伤,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认定要点】已取得革命伤的职工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一次性伤补助金不再享受,但其它保险待遇均可享受。
认定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