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 交通事故怎样划分责任 交通事故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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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胜(聊城)法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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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划分。其中,当事人对事故承担的责任不同,那么之后需要对事故中造成的损害、损失作出的赔偿比例也不同,另外这也关系到是否构成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因此一定不能大意。那么如何争取有利于自己的赔偿比例,这就需要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资料。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聘请律师和事发后3个月或6个月后再聘请律师的律师费是一样的。发生交通事故,提前委托律师,可以让律师有时间去准备证据,思考案情,设计案子的诉讼思路。为我们争取更有利的责任划分,争取更多的赔偿金额。当然在和解私了过程中,感觉有失公平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反章程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反章程的行为,且违反章程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反章程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将在交通事故中通常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追赶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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