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尽管委托**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专利申请的受理
**局受理处或各**申请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面交**局受理处或各**申请处的申请文件,当时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受理手续。
受理通知书
向**局受理处寄交申请文件的,大约在1个月内可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以下简称**局)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受理通知书以及退还的申请文件。**过1个月尚未收到**局的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局受理处查询,以免申请文件或通知书在邮寄中丢失。
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局收费处或**申请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目前,银行采用电子,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付**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号,缴纳的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
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受理处(以下简称**局受理处),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申请处,目前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以及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处;***分局受理*专利申请。
如何办理专利申请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或省略书面申请文件。在**审批程序中只有书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代理机构签章办理。办理的手续要附具文件或者附件的,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
*的成果不需申请专利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是一种垄断权,*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