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婚姻协议律师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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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

公司: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服务内容: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民事、商事、刑事服务费用:根据具体案件协商地理位置:北京市昌平区
协议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注销;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起,解除关系。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离婚的好处:
1、可以结束纷争,创建新的生活。双方在纷争、痛苦中生活,活得别扭,不开心,不幸福。离婚,就会切除生活中这块隐隐作痛的;
2、可以摆脱痛苦,以便集中精力学习、工作、创业。感情破裂以后,就产生了没完没了的纷争,出现说不清道不明的是非恩怨。离婚,使一切都成为过去;
3、经过一次离婚,受到一次挫折,也就增加了一些经验,从而会使自己更成熟,有利于处理好再婚的婚姻关系。

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离婚律师协议离婚,是指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离婚律师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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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拥有6项*遗产,拥有文化遗产项目数较多的城市,一座有着三千余年建城历史、八百六十余年建都史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历史名胜古迹和人文景观的中国“八大古都”之一 —北京。 具体地址是北京昌平佳莲时代广场1座819,联系人是徐阳律师。
联系手机是15801353601, 主要经营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事务是一家昌平区律师事务业务,公司有昌平区民间借贷律师业务、昌平区律师业务、昌平区租赁合同律师业务、昌平区合同律师业务、昌平区劳动争议律师等专业,伸张正义、敬业负责、秉承法治是我们的办案理念,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更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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