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欧盟会宣布,已开始对2011/65/EU指令(RoHS 2.0指令)的影响评估研究结果的工作。欧盟会计划通过研究扩展RoHS 2.0指令的范围,将原先排除在RoHS 1.0指令之外的产品和产品类别包含其中,并据此提出新提案。根据新研究,新指令附件1.0中包含的产品范围将扩大,通过未来的研究和公众咨询还可能进一步扩大。但在迄今会发布的产品范围草案中,已包含了需引起出口商大关注的产品。
欧州新指令
(ROHS指令)2011/65/EU
欧洲RoHS 2011/65/EU要求检测的项目为6项,指令生效为ROHS指令。
RoHS检测项目有 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
关于DIBP,BBP,DBP,DEHP等项目该指令仅提到在后续**评估是否列入管控,未强制要求生产商进行检测。
向选定的申请机构打款,申请机构完成企业提供的样品的测试环节,ROHS认证对产品的测试周期较短,一般将样品交给ROHS申请机构后,只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就能完成样品的测试环节。
根据欧盟WEEE&RoHS指令要求,国内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将产品根据材质进行拆分,以不同的材质分别进行有害物质的检测。一般来说:
·金属材质需测试四种有害金属元素如(Cd镉/Pb铅/Hg汞/Cr6+六价铬)
·塑胶材质除了检查这四种有害重金属元素外还需检测溴化阻燃剂(PBB/多溴二苯醚PBDE)
·同时对不同材质的包装材料也需要分别进行包装材料重金属的测试(94/62/EEC)
将相关产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要将产品拆分为单一材质既均一材质后进行测试,其中铅、镉、汞、六价铬、(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是否符合RoHS指令要求,若符合就可获得RoHS合格报告和证书,若不符合,就得另找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替代。
《RoHS指令》和《WEEE指令》规定纳入有害物质限制管理和报废回收管理的有类102种产品,**类产品都是我国主要的出口电器产品。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信息和通讯设备、消费类产品、照明设备、电器电子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设备(被植入或被感染的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仪器、自动售卖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