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欧盟会宣布,已开始对2011/65/EU指令(RoHS 2.0指令)的影响评估研究结果的工作。欧盟会计划通过研究扩展RoHS 2.0指令的范围,将原先排除在RoHS 1.0指令之外的产品和产品类别包含其中,并据此提出新提案。根据新研究,新指令附件1.0中包含的产品范围将扩大,通过未来的研究和公众咨询还可能进一步扩大。但在迄今会发布的产品范围草案中,已包含了需引起出口商大关注的产品。
将相关产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要将产品拆分为单一材质既均一材质后进行测试,其中铅、镉、汞、六价铬、(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是否符合RoHS指令要求,若符合就可获得RoHS合格报告和证书,若不符合,就得另找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替代。
产品不做RoHS认证,将给生产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届时产品无人问津,痛失市场,假如产品侥幸进入对方市场,一经查出,将遭遇罚款甚至刑拘,从而,有可能导致整个企业关门倒闭。有相关产品需要办理ROHS认证,欢迎咨询环测威检测机构!
欧州新指令
(ROHS指令)2011/65/EU
欧洲RoHS 2011/65/EU要求检测的项目为6项,指令生效为ROHS指令。
RoHS检测项目有 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
关于DIBP,BBP,DBP,DEHP等项目该指令仅提到在后续**评估是否列入管控,未强制要求生产商进行检测。
rohs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和多溴二苯醚(注意: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溴二苯醚,醚是错误的说法)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过0.1%。
RoHS指令的涵盖范围为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电气产品: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
7、玩具/、体育器械:电动车、电视游戏机、自动等
8、器械:放射线仪、心电图测试仪、分析仪器等
9、监视/控制装置:烟雾探测器、恒温箱、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
10、自动售货机
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