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专办民间借贷案的律师

    潍坊专办民间借贷案的律师

  • 322
  • 产品价格:面议
  • 发货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 包装说明: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产品规格:不限
  • 信息编号:223027634公司编号:14010696
  • 段贵成 律师 微信 181063970..
  • 进入店铺 在线咨询 QQ咨询 在线询价
    相关产品: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律所名称:北京浩天信和(青岛)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借款、债务、担保、抵押等纠纷服务费用:根据标的确定服务地域:青岛周边地区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诉讼程序
      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通过终提起诉讼来解决,经过一审,不上诉的可申请执行,上诉的启动二审程序后可申请执行;文书生效后也可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期间不中止执行,视审理情况(是否改判或撤销原判等),再执行回转或重新诉讼等。
一方与他人合伙举债,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本案要旨:一方在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合伙举债,债权人以属于共同债务为由主张的,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间借贷案件立案时审查的基础要件
要求被告还款的民间借贷案件的事实审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至少包含两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民间借贷的合意。具体表现为借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合同口头协议也可以,只是相应证据很难取得,也很难。
2.民间借贷的案件必须要有出借人支付款项的事实,如银行转账凭证。
以上这两个核心要素缺一不可。

同一款项隐瞒刑事处置,再提民事诉讼
      万某系林某诈骗罪的刑事被害人。2013年,万某以林某对其以形式*70万元为由向报案。后,该事实被刑事判决书予以认定。2015年,万某拿出3份借条,分别是50万、8万和70万向起诉要求林某还款。林某抗辩称70万元已经包含了50万和8万,而且该节事实已经在诈骗罪一案中查清并予以了处理。万某对此予以否认。
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查后发现,70万元包含之前的50万,且于林某诈骗罪一案中予以处理。8万元也属于诈骗罪中予以处理的犯罪事实,而且在的调查笔录中,万某承认该8万元已经归还。后,万某自愿向申请撤诉。
      认为,万某明知本案部分已经清偿、已经由刑事案件处理的情况下,仍隐瞒真相并捏造事实起诉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不诚信诉讼行为,未准许万某撤回起诉,判决驳回万某的诉讼请求,并移送进行处理。

民间借贷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约定不可撤销连带共同保证,并约定债权人在实现担保顺位上不受限制的,无论债权人该笔债权是否享有其他担保,均不影响债权人主张
本案要旨:金融开放背景下出现的民间借贷纠纷,涉及民间借贷多个连带共同保证人,其分别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抗辩理由,若保证人之间明确约定了各担保人对债权共同承担连带共同保证,担保合同在约定不可撤销的同时还约定了债权人在实现担保顺位上不受限制,则无论债权人该笔债权是否享有其他担保,均不影响其对本案担保人主张。可见,本案各担保人的辩解理由均不成立,应按约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
债务纠纷诉讼如何处理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百三十五条规定:“向请求保护民事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通则》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通则》*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中国着名的品牌之都—青岛市 具体地址是山东青岛市南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联系电话是18106397077,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 供应商更多产品推荐
  • 关于八方 | 招贤纳士八方币招商合作网站地图免费注册商业广告友情链接八方业务联系我们汇款方式投诉举报
    八方资源网联盟网站: 八方资源网国际站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粤)--非经营性--2013--0176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281号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