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前提方案的引用标准
ISO/TS22002-01
ISO/TS22002-02
ISO/TS22002-03
ISO/TS22002-04
ISO/TS22002-06
食品安全前提方案部分 食品加工
食品安全前提方案*二部分 餐饮业
食品安全前提方案*三部分 农业
食品安全前提方案*四部分 食品包装材料
食品安全前提方案*六部分 饲料和动物食品
不**业选择使用的技术规范建立前提方案
1、目的:建立产品发货管理,规范产品发货程序,确保无误。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仓库区内对成品的发货程序、发货指令及发货记录的管理。
3、责任者:营销部、供应物流部
4、管理规程
4.1发货程序
4.1.1营销部销售内勤凭销售合同副本填写《发货申请单》(一式二份,营销部留档一份,递交财务部一份),业务员签字确认,营销部经理审核,递交财务部开具销售出库单(五联单)。
4.1.2销售出库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发货编号、日期、要求发货时间、客户的名称和地址、产品的名称、产品的代码或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包装规格、所订的数量、单价和总价、付款形式、运输方式。
4.1.3财务总监在销售出库单上审核签字后发货。
4.1.4库存数量不足时,及时通知生产部抓紧组织生产。
4.1.5在要求的发货时间内完成发货。
4.1.6按销售出库单核对每种产品的名称和包装规格,并检查产品的规格或代码和批号。
4.1.7业务员根据销售出库单进行*二次检查,对发货检查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规格或代码、产品包装规格、发货的数量、批号。产品的发货批号按先产先出原则。
4.1.8货物装好后,转运至发货区域,供应物流部安排发运,同时填写发运记录。
4.2如果产品的库存不足以满足定单上的数量时,通知营销部决定是否部分发货或延期发货。
1、 目的:规范GMP自检工作,逐步提高公司的GMP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GMP自检小组工作。
3、责任者:公司各及生产车间
4、管理规程
4.1 质量部应定期组织对企业进行自检,GMP的实施情况,评估企业是否符合GMP规范要求,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2 GMP自检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质量部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4.2.1负责编制公司GMP自检方案;
4.2.2负责组织监督GMP自检小组开展工作;
4.2.3负责GMP自检方案、自检记录、整改计划、整改报告等GMP自检资料的审核、归档工作;
4.3质量部应组织建立GMP自检小组进行立、系统、全面的自检。GMP自检小组由具有丰富GMP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也可由外部人员或进行立的质量审计。
4.4 GMP自检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4.4.1 负责按照公司GMP自检方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检查,并积极做好相关记录;
4.4.2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车间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4.3负责GMP自检的总结工作,并出具整改报告。
4.4.4负责GMP自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5 GMP自检至少每年全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增加GMP自检次数。
4.6质量部每年制定年度《自检计划》,GMP自检内容应涵盖GMP的各要素: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委托生产和委托检验、产品发运与召回等项目。遇情况时,检查内容可有所侧重,或增加自检内容。
4.7质量部应根据需要结合生产实际制定GMP自检计划,自检方案应规定自检依据、人员组成、时间安排、自检内容及程序等。
4.8 GMP自检小组应严格按照质量部下达的GMP自检方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全面详细地检查,检查应采用现场检查、现场提问、文件及记录检查等多样化的形式,收集客观证据,如实填写《GMP自检记录》,客观反应受检部门的GMP执行情况,找出差距和偏差,做出自检结论,经GMP自检小组讨论后,对现场自检情况出具,报告应报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质量受权人负责审核批准。对各部门自检出来的缺陷及时下达《GMP自检整改通知书》包含整改措施及建议,规定责任人和完成日期。
4.9 GMP自检结论可分为:基本符合、一般缺陷、主要缺陷和严重缺陷。缺陷项目应同时列出具体存在问题。
公司应合法销售产品,销售产品前应对销售客户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销售客户应提供有效的法定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红色);
产品生产企业应提交下列:
企业营业执照
产品生产许可证
产品GMP证书
使用本公司原料药的产品的注册批准文件
业务员经该公**人授权的委托书
业务员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产品经营企业销售的应提交下列:
企业营业执照
产品经营许可证
产品GSP证书
业务员经该公**人授权的委托书
业务员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GMP自检小组应适时组织对各部门、车间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填写《自检整改措施跟踪表》。
质量部应对GMP自检小组出具GMP自检报告进行认真细致地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整改和再验证。如自检过程、自检结果出现偏差或漏项,质量部应责成GMP自检小组按自检程序对漏项和偏差进行再次检查确认。
缺陷项目的分类
缺陷项目分为“严重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和“一般缺陷项目”,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
严重缺陷项目
严重缺陷项目是指与产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产品可能对使用者造成危害的缺陷项目。属于下列情形的为严重缺陷项目:
对使用者造成危害或存在健康风险;
与产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易造成产品不合格;
文件、数据、记录等不真实;
存在多项主要缺陷,经综合分析表明质量管理体系中某一系统不能有效运行。
主要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是指与产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的缺陷项目。属于下列情形的为主要缺陷项目:
与产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
不能按要求放行产品,或质量受权人不能履行其放行职责;
存在多项一般缺陷,经综合分析表明质量管理体系中某一系统不完善。
一般缺陷项目
一般缺陷项目是指偏离产品GMP要求,但尚未达到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程度的缺陷项目。
可追溯系统 查是否制定可追溯控制要求,并定期验证 建立并实施了《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每年进行模拟追溯演练
危害控制及分析 查是否对产品危害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是否符合体系要求 查危害控制计划,所有配料、内包材均有生物/化学/物理的危害分析,工艺流程的每个步骤也均有危害分析,危害评估基本合理,并均有对应的控制措施。
PRPs和危害控制计划的更新 检查PRPs和危害控制计划的更新情况 今年导入体系,产品类别、标准法规或组织架构有变化,公司按照要求进行更新:
a) 原料、辅料和与产品接触的材料的特性;
b) 终产品的特性;
c) 预期用途;
d) 流程图、过程描述和过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