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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驳回后15天内,申请人需通过深圳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撰写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复审的时间在12个月左右,在复审期内通过商标驳回复审的即可获取商标。如商标局否决了此次的复审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状告商标局,以达到获取商标注册的目的。但是,我们一般建议还是通过商标驳回复审的方式获取商标。
深圳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驳回、商标不具显著性的驳回、与在先商标权(指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相冲突的驳回等几种类型,按《商标法》*三十二条规定,均可以向商标评审会提起驳回复审申请。
在深圳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的商标因为不服商标法,比如缺乏显著性,或者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以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都是不得注册商标的。就会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申请。申请人要想获得该商标专有权就需要进行深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深圳商标驳回复审当事人或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复审书件时,应提供商标局邮寄的信封,以便计算当事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日期。
深圳闻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现有人员多人获得企业贯标外审员、内审员、**代理人等。此外,拥有强大具备法律、技术、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