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要求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工作。
*三,明确豁免机制,针对不同产品类别给予不同的豁免有效期以鼓励企业开发相关的替代品。原RoHS指令管控的8大类电子电气设备及RoHS2.0管控的*
11类产品的豁免有效期长为5年;设备和设备的豁免有效期长为7年。关于器械和设备新增20个豁免项。
欧盟于2011年7月1日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2011/65/EU(RoHS2.0),该指令于发布之日起*20天正式生效。指令规定,欧盟各成员国须在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内容转换成本国法规,原RoHS指令(2002/95/EC)被废止,这意味着新的RoHS指令从2013年1月3日全面实施。销往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需要尽快符合新RoHS指令的要求,相关企业该如何应对呢?鉴于此,本文将深度剖析RoHS2.0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为控制电子电气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2003年2月,欧盟颁布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禁用6类有害物质。初版本为欧盟电子电器指令2002/95/EC指令,2006年7月1日起实施,自2011年6月8日起,2002/95/EC正式被2011/65/EU指令(RoHS2.0)取代。
2006年2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令[*39号],正式公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
ROHS 为什么金属只要测4项而非金要测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