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闻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专注创新,精神,服务”之理念,为各级、行业组织和创新主体提供高品质、多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复印件,及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软件著作权变更和补充登记申请要求,著作权人如果需要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进行变更或补充登记的话,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变更或补充登记的申请。
深圳软件著作权取得方式二
继受取得
所谓“继受取得”系指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的情形。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的著作权,即仅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著作权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
(1)、因约定取得
(2)、因继承取得。
(3)、因法律规定取得。
深圳闻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现有人员多人获得企业贯标外审员、内审员、**代理人等。此外,拥有强大具备法律、技术、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