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证书是城镇没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和农村劳动者参加各种职业培训的凭证,与合并统称为学业证书。是参加职业培训的人员求职、任职、立开业、竞争上岗和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与技术职务任职评定的有效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职业培训证书并不是所有单位都能下发。在此之前,学校及培训机构需要获得国家单位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因此,如果想要保证职业培训证书真实可靠,唯有在人社厅行政机关批准的社会培训机构报名学习,并通过培训单位的考核才行。
职业认证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包括从业和执业。从业是指从事某一(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是指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工种)实行准入控制,使依法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标准。
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维护书的严肃性和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培训、考核时,要严格按规定颁发证书。对参加各类培训的,培训合格后,应由培训机构颁发相应培训合格证书。对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合格的,要按《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4号)规定,由各地免费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书代替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时,要严格审查考生条件,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加强考务管理,确保鉴定质量。对符合要求并经鉴定合格者,方可发放相应技能等级的书。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要求,随意发放书。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证书核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证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我部将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书核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有关证书管理规定的,将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职业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文凭不同,*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职业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如何报名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 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等。申报技师、技师任职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