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具体可变更的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企业住所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明。
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机构出具的。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地区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明或者自然人明。
8.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和债务。
公司变更服务:
变更类型:名称变更+变更+资金变更+股权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销+法人变更
所需材料:《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委托)书》+住所明、复印件,(产权为个人每页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补充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统计证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复印件+可注册公司的商用,住所明、复印件,(产权为个人每页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变更流程:确认方案—整理资料—递交资料—领取营业执照
所需时间:根据变更类型时间不同(详情可以参考下面图片)
您会获得:新营业执照正本+新营业执照副本+新公司章+新+新公司章程
到*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带上以下资料到*办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变更的具体流程:
到*更换企业营业执照
到*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的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及新法人的任职(盖上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