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劳务-派-遣-后,限度的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因此对劳动者个人来讲,改变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证。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公司章程以及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的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