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欧盟会宣布,已开始对2011/65/EU指令(RoHS 2.0指令)的影响评估研究结果的工作。欧盟会计划通过研究扩展RoHS 2.0指令的范围,将原先排除在RoHS 1.0指令之外的产品和产品类别包含其中,并据此提出新提案。根据新研究,新指令附件1.0中包含的产品范围将扩大,通过未来的研究和公众咨询还可能进一步扩大。但在迄今会发布的产品范围草案中,已包含了需引起出口商大关注的产品。
欧州新指令
(ROHS指令)2011/65/EU
欧洲RoHS 2011/65/EU要求检测的项目为6项,指令生效为ROHS指令。
RoHS检测项目有 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
关于DIBP,BBP,DBP,DEHP等项目该指令仅提到在后续**评估是否列入管控,未强制要求生产商进行检测。
根据欧盟WEEE&RoHS指令要求,国内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将产品根据材质进行拆分,以不同的材质分别进行有害物质的检测。一般来说:
·金属材质需测试四种有害金属元素如(Cd镉/Pb铅/Hg汞/Cr6+六价铬)
·塑胶材质除了检查这四种有害重金属元素外还需检测溴化阻燃剂(PBB/多溴二苯醚PBDE)
·同时对不同材质的包装材料也需要分别进行包装材料重金属的测试(94/62/EEC)
向选定的申请机构打款,申请机构完成企业提供的样品的测试环节,ROHS认证对产品的测试周期较短,一般将样品交给ROHS申请机构后,只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就能完成样品的测试环节。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DEHP、BBP、DBP及DIBP的限值要求并不适用于在2019年7月22日之前在市场上出售的电缆或者用于电子电气设备(EEE)的维修、重复使用及功能性更新亦或是性能升级改造的备用零配件,同时并不适用于在2021年7月22日之前在市场上出售的设备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