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简介及
保险公估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从事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按约定收取报酬的机构。
保险公估人既可受托于保险人,也可以受托于投保人,但它不代表保险人,也不代表投保人,而是站在立的立场上,与上述双方保持着等距离的关系,能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的评价。
在保险经营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所承保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保险公司不可能配备门类齐全的所有人员,而且由保险公司自己评估和保险事故,
其性难以使人信服。 于是从事保险事故勘验、、评估的保险公估人应运而生。
所谓保险公估人,是指依法设立的立从事保险事故评估、业务的机构和具有法定的从事保险事故评估、工作的。他们是协助保险理赔的立第三人,接受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委托为其提供保险事故评估、服务。
上海保险公估公司& 广州保险公估公司
保险公司流程:
1、签订协议:签订服务协议
2、见面对接:安排买卖双方见面洽谈对接,洽谈无问题,买卖双方签署收购意向协议;
3、尽职调查:收购方进场对方公司做尽职调查;
4、正式协议:新旧股东正式签署股权协议;
5、股权变更:尽调没问题着手工商,税务,银行,等变更;
6、保监变更:保监局股东,注册地,高管等变更;
7、资料交接:交接公司所有材料。
保险公估机构的设立:
依据《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规定,保险公估机构可以是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一般分别应当具有发起人、协议或章程、出资数额、名称和住 所、管理人员及公估人员符合规定条件(例如学历为大学本科)或具有相应等方面的条件要求。
保险公估公司在国内起步很晚,生活中保险公估设计多的领域是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