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与物权既有区别,但又有联系。物权是股东权产生的法律前提之一。股东权又是取得物权的法律手段之一。公司所有权支配力的强弱关乎股东权价值的高低,二者紧密联系,又有区别。
股权变更登记即因公司股权状况变更而发生的登记,包括股权协议转让变更登记、增资减资变更登记、遗产继承股权变更登记、离婚分割股权变更登记、**机关强制执行股权变更登记。
股份公司的股权表现形式为,分为记名和无记名。记名分为发起人和法人,该种一般由股东背书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始发生股权变动的效力。无记名为社会公众股,由股东将转让的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变动的效力。
从内容上看,股东权是一束,既含有财产性的,也含有非财产性的。如股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即为财产权;表决权,董事选任权即为非财产性的,而物权只是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