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危险废物是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来解除毒性的,解除毒性后的废物可以被土壤和水体所接受。目前,生物法有活性污泥法、气化池法、氧化塘法等。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结合前后文意思,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过一年的规定,管理对象应是持有危险废物的单位。对违反此条规定的情况,法律责任中没有对应处理规定。但是根据此条法律规定,贮存危险废物**过一年延期贮存报批属于行政认可。因此,可按违反行政认可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如果危险废物在转移中管理不当或转移方式不当,则可能会造成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和蔓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以及公共安全造成严重污染和危害,因此必须对危险废物的转移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将转移置于对环境无害的监督管理之下,使转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99年5月颁布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
塑料固化法进行危险废物处理,是将塑料作为凝结剂,使含有重金属的污泥固化而将重金属封闭来,同时又可将固化体作为农业或建筑材料加以利用。
塑料固化技术按所用塑料(树脂)不同可分为热塑性塑料固化和热固性塑料固化两类。热塑性塑料有聚乙烯、聚氯乙烯树脂等,在常温下呈固态,高温时可变为熔融胶黏液体,将有害废物掺合包容其中,冷却后形成塑料固化体。热固性塑料有脲醛树脂和不饱和聚酯等。脲醛树脂具有使用方便、固化速度快、常温或加热固化均佳的特点,与有害废物所形成的固化体具有较好的耐水性、耐热性及耐腐蚀性。不饱和聚酯树脂在常温下有适宜的黏度,可在常温、常压下固化成型,*保证质量,适用于对有害废物和废物的固化处理。
塑料固化法的特点是:一般均可在常温下操作;为使混合物聚合凝结仅加入少量的催化剂即可;增容比和固化体的密度较小。此法既能处理干废渣,也能处理污泥浆,并且塑性固体不可燃。其主要缺点是塑料固化体耐老化性能差,固化体一旦破裂,污染物浸出会污染环境,因此,处置前都应有容器包装,因而增加了处理费用。此外,在混合过程中释放的有害烟雾,污染周围环境。
焚烧法是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过程。通过焚烧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险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减少容积,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副产品的目的。
危险废物的焚烧过程比较复杂。由于危险废物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比较复杂,对于同一批危险废物,其组成、热值、形状和燃烧状态都会随着时间与燃烧区域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变化,同时燃烧后所产生的废气组成和废渣性质也会随之改变。因此,危险废物的焚烧设备必须适应性强,操作弹性大,并有在一定程度上自动调节操作参数的能力。
一般来说,差不多所有的**性危险废物都可用焚烧法处理,而且是用焚烧法处理。而对于某些的**性危险废物,只适合用焚烧法处理,如石化工业生产中某些含毒性中间副产物等。
焚烧法的优点在于能*而大幅度地减少可燃性危险废物的容积。如在一些新设计的焚烧装置中,焚烧后的废物容积只是原容积的5%或更少。一些有害废物通过焚烧处理,可以破其组成结构或杀灭病原菌,达到、除害的目的。
此外,通过焚烧处理还可以提供热能。 焚烧法的缺点:
一是危险废物的焚烧会产生大量的酸性气体和未完全燃烧的**组分及炉渣,如将其直接排入环境,必然会导致二次污染;
二是此法的投资及运行管理费高,为了减少二次污染,要求焚烧过程必须设有控制污染设施和复杂的测试仪表,这又进一步提高了处理费用。
为响应绿色环保号召,采用无害化、资源化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以清洁生产为目标,把工业废弃物、危险废物作安全无害处置。